申请企业强制执行需要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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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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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企业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具体需要提交什么材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依旧不知道申请企业强制执行需要什么,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申请企业强制执行需要什么?

一、申请企业强制执行需要什么?

申请企业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具体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

(1)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3)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3、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1)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2)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1、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情形:

(1)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

(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

①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②申请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3)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

三、撤销强制执行后还能再申请吗?

1、撤销强制执行还能再申请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很难、也有可能很简单,如果满足以下执行条件,那么就会比较简单: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意见生效且该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所附条件已经成就或所附期限已经届满。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承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给付内容具体、明确。

(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管是希望强制执行个人、还是想强制执行单位,都需要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并且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证明自己满足了执行条件的材料。对申请企业强制执行需要什么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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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封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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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民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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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债务承担人依以下方法落实:
(1)企业公司制改造
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企业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企业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可告知债权人另行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3)企业分立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
(4)企业债权转股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债务人以隐瞒企业资产或者虚列企业资产为手段,骗取债权人与其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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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97条,《规定》第88条、第89条、第90条的规定,执行措施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应当具备4个条件:
  一是必须有多份生效法律文书,只有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的,虽有多个债权人,除非有担保物权否则不能适用优先原则,只能按债权比例受偿;
  二是必须有对同一被执行人的两个以上申请执行人,只有一个申请执行人的无需适用优先原则,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也不能适用优先原则;
  三是必须是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执行案件,没有金钱给付内容的被执行案件不能适用优先原则;
  四是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有担保物权的债权,其优先受偿权的效力高于查封、扣押优先权;
  五是非因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不同种类的债权。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时,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但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同一种类的债权,仍可适用优先原则;
  六是适用优先权的被执行人必须是正常经营中有支付能力的企业,或者虽无清偿能力,但没有人申请破产的企业法人,或者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公民或其他组织。
  这样,对企业法人的执行,在其财产可足额清偿全部债务时,贯彻优先原则,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人债权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来阻滞执行,以使自己的债权获得一个平等救济的机会。对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执行时,原则上坚持优先原则,但是当该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某一查封、扣押,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则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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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强制执行多久立案?
一般在三天之内就可以确定是否立案;如果不能立案的也会及时的通知案件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受理了之后也需要在六个月内进行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那么申请人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的。遇到企业申请强制执行多久立案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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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但没钱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按照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向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还是没有钱归还的,会采取中止执行的方式处理,但要注意地是,当事人应该时刻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旦发现对方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可以在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不用担心时间长久的问题。 不过,实际中还是会出现对方一直没有财产的情况,所以,这样等待还是会比较长的。其实,要看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不仅仅在于实际上的钱款多少,还包括被执行人有没有价值较高的房产和车辆等,所以,要是有这些的话,其实也可以拿去执行。要是依靠你自己的能力没法了解对方底细的,那么建议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 在实际中,当事人向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要按照以下步骤: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需要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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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人没有财产,能否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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