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伤残谁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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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伤残谁赔偿

一、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伤残谁赔偿

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伤残先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侵权人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

(一)现场勘查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四)赔偿调解

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

交通事故中无人受伤情况下,交通事故当事人须知:

1、肇事当事人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大队中队办理有关手续。

2、提供本方和对方维修车辆的保险委托手续。

3、视事故损失情况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如属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提供担保后,经主管领导或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加签意见可减免保证金)。

4、事故中队政务组办理车辆放行、交费、交纳保证金手续。

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构成需下列四要件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和过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交通违章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章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因此说,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后,一般情况下先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机动车驾驶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是全责的,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然后再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伤残谁赔偿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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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怎么办
(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申请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二)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强制拆迁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1、构建第三方评估制度
拆迁虽然具有一定的公共利益色彩,但拆迁中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说到底还是一个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问题,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国家权力介入拆迁本身就不具有正当性。但是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国家权力介入以补偿为对价的拆迁确是有必要的民事活动,无疑具有其正当性。但在现实中,维护公共利益往往成为损害公民合法权利的借口。强制拆迁也必须以对被拆迁人予以合理补偿为前提。对于被拆迁者来说,服从公共利益只意味着在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同意拆迁,交换利益,而不意味着需要牺牲自己的利益。
钉子户们的抗争,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意识。但对补偿是否合理,开发商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有一个客观的、公正的评估,否则就可能出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你说合理他说不合理的局面。在双方就补偿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笔者以为可考虑由双方共同选择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这样,即可以避免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过度干涉,又能够合法有效地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
2、完善拆迁法律法规
目前,有关拆迁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城市拆迁管理规定》等等,而《物权法》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新的主要规定就是在第42条,即“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项条款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当拆迁户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时候,由“依法”进行调停,并给予拆迁补偿。然而,依照什么样的法律原则,给出什么标准的拆迁补偿, 《物权法》里面都没说得很详细。这一缺憾也使得被拆迁人维权缺乏合理而有利的支撑,极易走上维权的不归路。因此,必须对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法律认真反复进行论证,以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3、确立认定公共利益的标准
在市场理性人的博弈下,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被拆迁户都会各自的利益而互不相让,因此,如果一味地让公权力退出放手,开发商与钉子户之间的谈判很多时候由于极高的交易成本,无法通过谈判加以完成。原因在于假设一共有10位拆迁户,其他9户都与开发商完成了每户50万的赔偿协议。此时,如果因为不能与钉子户达成拆迁协议,那么开发商遭受的损伤将另外增加450万。所以钉子户的 “博弈资本”比以前增加了,索取的赔偿将更高。开发商当然只希望于赔偿50万的土地市价。这样所导致的巨大落差当然会导致极高的谈判交易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人人都知道了当钉子户的好处,那么人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跟开发商谈判的人,即人人都想搭别人的“便车”。由此一来,整个开发项目彻底泡汤,原本有效率的市场交易彻底失败。而此时,开发商往往使出最后的绝招,把公权力拉进来,让公权力搬出公共利益施加压力,结果自然是矛盾激化,两败俱伤。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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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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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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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们的抗争,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意识。但对补偿是否合理,开发商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有一个客观的、公正的评估,否则就可能出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你说合理他说不合理的局面。在双方就补偿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笔者以为可考虑由双方共同选择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这样,即可以避免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过度干涉,又能够合法有效地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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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遇丈夫家暴致八级伤残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妻子遭遇丈夫家暴致八级伤残怎么判问题解答如下,
一、妻子遭遇丈夫家暴致八级伤残怎么判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时有发生。那么,在夫妻间的家庭暴力中,存在过错的一方是否应该承当赔偿责任呢?的判决是,赔!
二、案情回放 妻子被丈夫打成八级伤残
某市男子钱某和女青年周某结婚5年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以至于钱某向提讼,要求与妻子周某离婚。一个月后,周某欲将与丈夫钱某共同经营的服装店内的物品转移存放时,钱某赶到进行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其间,钱某用拳脚、空调器附属铜管对周某进行殴打,造成周某“左眼球钝挫伤后视神经萎缩”、“头外伤综合征”。之后,周某先后到两家医院进行治疗。经法医鉴定,其左眼外伤致视力下降,已构成8级伤残,属于重伤。
事情发生后不久,对二人之间的离婚案进行了宣判,驳回了钱某的离婚诉请。而钱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刑3年半。
之后,周某向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钱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人民经审理后认为,钱某将妻子周某打伤,应赔偿周某的损失,判决钱某赔偿周某医疗费、交通误工费共计12万余元。不久,判决钱某、周某离婚。
三、律师观点
该事件提醒人们,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家庭暴力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但多数女性在受到丈夫施暴时并不想离婚,且缺乏证据意识。当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却拿不出证据。提醒市民,即便是夫妻,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也要有证据意识。需要搜集的证据主要包括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到妇联和居委会投诉的资料和记录,以及调解的书面材料;相关照片、录音;施暴者“不再打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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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伤残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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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遭遇犯法拆迁,报警到底有没有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当房屋遭遇犯法拆迁,报警到底有没有用问题解答如下, 当房屋遭遇违法拆迁,报警到底有没有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所以,人民警察接到报警,具有及时出警的义务。房屋遭遇,被拆迁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不管警察来不来,有没有用,我们都要报。因为即便无法阻止,但是被拆迁人报警仍然会有这些作用:

一、可以固定房屋被的证据,证明您的房屋在什么时间遭遇到了。

二、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逼迫警方破案,揪出者,避免房屋被却找不到违法人的情况。

三、可以通过警方,来给拆迁方施加压力。基于以上三点,您一定不要抱着报警无用就不报警的思想,把自己置于被动境地。
房屋拆迁补偿是多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当房屋遭遇合法拆迁,报警到底有没有用
[律师回复] 对于当房屋遭遇合法拆迁,报警到底有没有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房屋遭遇违法拆迁,报警到底有没有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所以,人民警察接到报警,具有及时出警的义务。房屋遭遇,被拆迁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不管警察来不来,有没有用,我们都要报。因为即便无法阻止,但是被拆迁人报警仍然会有这些作用:

一、可以固定房屋被的证据,证明您的房屋在什么时间遭遇到了。

二、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逼迫警方破案,揪出者,避免房屋被却找不到违法人的情况。

三、可以通过警方,来给拆迁方施加压力。基于以上三点,您一定不要抱着报警无用就不报警的思想,把自己置于被动境地。
房屋拆迁补偿是多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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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脾脏摘除可以构成几级伤残
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脾脏摘除可以构成七级伤残,但是在伤残的认定上,还是需要依据具体的鉴定证书,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不会遭受损失,但是需要留意的就是自己的情况是否需要在费用上多加一些限定性的条款,有关细节需要具体协商,确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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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应该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怎么办
(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申请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二)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强制拆迁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1、构建第三方评估制度
拆迁虽然具有一定的公共利益色彩,但拆迁中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说到底还是一个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问题,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国家权力介入拆迁本身就不具有正当性。但是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国家权力介入以补偿为对价的拆迁确是有必要的民事活动,无疑具有其正当性。但在现实中,维护公共利益往往成为损害公民合法权利的借口。强制拆迁也必须以对被拆迁人予以合理补偿为前提。对于被拆迁者来说,服从公共利益只意味着在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同意拆迁,交换利益,而不意味着需要牺牲自己的利益。
钉子户们的抗争,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意识。但对补偿是否合理,开发商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有一个客观的、公正的评估,否则就可能出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你说合理他说不合理的局面。在双方就补偿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笔者以为可考虑由双方共同选择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这样,即可以避免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过度干涉,又能够合法有效地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
2、完善拆迁法律法规
目前,有关拆迁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城市拆迁管理规定》等等,而《物权法》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新的主要规定就是在第42条,即“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项条款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当拆迁户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时候,由“依法”进行调停,并给予拆迁补偿。然而,依照什么样的法律原则,给出什么标准的拆迁补偿, 《物权法》里面都没说得很详细。这一缺憾也使得被拆迁人维权缺乏合理而有利的支撑,极易走上维权的不归路。因此,必须对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法律认真反复进行论证,以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3、确立认定公共利益的标准
在市场理性人的博弈下,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被拆迁户都会各自的利益而互不相让,因此,如果一味地让公权力退出放手,开发商与钉子户之间的谈判很多时候由于极高的交易成本,无法通过谈判加以完成。原因在于假设一共有10位拆迁户,其他9户都与开发商完成了每户50万的赔偿协议。此时,如果因为不能与钉子户达成拆迁协议,那么开发商遭受的损伤将另外增加450万。所以钉子户的 “博弈资本”比以前增加了,索取的赔偿将更高。开发商当然只希望于赔偿50万的土地市价。这样所导致的巨大落差当然会导致极高的谈判交易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人人都知道了当钉子户的好处,那么人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跟开发商谈判的人,即人人都想搭别人的“便车”。由此一来,整个开发项目彻底泡汤,原本有效率的市场交易彻底失败。而此时,开发商往往使出最后的绝招,把公权力拉进来,让公权力搬出公共利益施加压力,结果自然是矛盾激化,两败俱伤。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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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违法强拆暴力拆迁应当应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遭遇违法应当如何维权
一、在被拆迁征地前,你首先要明白几个现实
1.谁都无法阻止利益集团的掠夺,因为目前土地是它们最大的提款机,是各地政府财政主要来源,也是它们捞钱的最好领域,所以政府都是和开发商狼狈为奸,和它们穿一条裤子,所以我们很难干的过抢匪的,所以要提倡快乐维权,要有好的心态。
2.政府是站在强者这边,政府是保护强者施暴,不会保护被拆迁征地者的利益和人身安全,政府是拆迁征地的主体。
3.法律在拆迁征地过程中如摆设和屎,公检法基本形同虚设,有时不但不会保护你,还会伤害你。
4.它们为了利益,没有什么干不出来的,不要低估它们的。
5.在流氓面前,我们很多时候是要妥协的,虽然它们是强买,有时根本就是打劫,因为我们很难耗的起。
二、被拆迁征地前自我评估
1.先评估自己家里经济情况,因为要长期耗着,所以经济要跟得上,还有你认为耗多久是你所能承受,政府能耗多久?你家人支持你吗?
2.家里有没有人在政府机关上班?如果有它们会施压,你家人能扛得住吗?如果有人在政府机关上班,如果他在乎这份工作,建议最好不要抗争,因为最后它们也会绑架他来给你施压,你会拖累他。
3.家里人口多吗?时间有吗?是否有人有空驻扎长期保护家园,这很主要,因为它们有时会趁人不在时偷占。
4.你对法律法规了解多少?对各个单位相互监督管理隶属关系的了解吗?对当地拆迁征地情况了解吗?对合法和违章建筑认定的法规了解吗?你诉求合理合情合法吗?对其它被拆迁征地户了解吗?对被拆迁征地地块利益了解吗?对市场价格了解吗?对市场价格和它们给的价格情况了解吗?你心理的价位?
5.家人身体情况如何?因为在维权当中会有一些担惊受怕被,还有可能被暴力。
6.家人有没有案底?有没有从事不良行为?有没有在做生意?因为它们会从司法上报复,如查税、找之前不良行为定罪等等。
7.对网络熟悉运用程度如何?这在现实操作中很重要,有上网发帖条件吗?有智能手机吗?会懂得简单操作吗?
三、被拆迁征地前可以先做的
1.用文件形式对政府申请公开信息,每次申请一项公开,可以向政府部门了解该地块用途,手续是否合法?规划通过没有?有没有违法改变用途?有没有一块地用多次割地块申报?拆迁征地手续具备没有?征用完要施工是否有施工许可证等等,这些要用文件形式取得,如果它们某项不合法,你谈判筹码就多。这些部门有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等(可参考我们提供链接的资料)。可以揪住一两项死盯死打到底,因为它们一个谎言和违法,需要更多的谎言和违法来掩盖。
2.尽量找出它们违法的地方,尽量了解幕后一些交易,当然和此地块有关的、领导你能掌握你就增加谈判筹码,但在前期尽量不要闹大,因为不能把路堵死。
3.如果经济允许,先找我们拆迁律师,可以先期做些工作,比如证据固定,违法的部门,把违法证据收集和固定,先把它们后路堵上。
4.准备可以取证的设备,如.录音设备、智能拍照录像的手机、上网设备,证据很重要,用、视频、录音来说话更有说服力。在被拆迁征地前就要熟悉各个网络发布平台,如微博,等等,要懂得使用一些安全的交流工具,提早注册使用。在你要利用网络平台的时候,之前就要去关注别人的苦难,和大家一起关注互动,这样你需要别人的时候别人才会帮你,而不是你整天要别人帮你呐喊,你却从不关心别人,也不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在网络上最好认识一两个有影响力的微博,关键的时候帮你推一推。
5.和当地、周边网友、网络活跃人士、和其它被拆迁征地户多线下接触交流,以防有事的时候可以相互帮助,尽量要有几个信得过的朋友,在你有事的时候帮你发布信息,联络外界和家人。
四、利益集团在拆迁征地过程中会干什么
1.。就是先把一分部分人动员走,比如家里有公务员,也会给个别人一些甜头,然后把你变成小部分人,把你放在对立面。先找弱的下手,不同人群不同手段。
2.暴力。威胁你如果不配合,最后会竹篮打水,会威胁你家人,会动用来实施暴力,比如,打人,砸房子,断水断电断路,推平庄稼,偷拆房子,或者用施工来造成你房子成孤岛,它们甚至放火,制造各种恐惧,没有什么干不出来的事,千万别低估。
3.欺骗利诱。用各种手段利诱你,承诺经常跳票,用各种形式欺骗你,记住,这帮流氓的话千万别信,钱没到自己钱包都不算数。
4.逼迁。让你亲戚或朋友给你施压说情,让你很为难。或者把你家和地弄成孤岛,造成水电、交通不畅,让你无法忍受,用施工造成你家遭破坏无法居住,让你搬走。
5.司法迫害。用公检法来迫害,比如你之前有可以做文章的罪名,你要说法,你,你和其他人参加群体活动,你去阻止开发商施工等等,它们就用莫须有的罪名来抓你,然后用这逼你妥协,这种方式很通用,因为家人一抓,你就无助,就妥协了。
五、进入实质性抗争时要如何做?
1.保住房子和土地是最先优要做的事,因为一旦你失去房子和土地再来谈赔偿的时候,你就失去筹码,它们就占主动权,所以抗争其实是找主动权,找筹码的过程。主动权在你,筹码越多,你越有利。保住后你才有办法和它们谈。如果你房子和土地已经被拆迁被使用,建议你要接受现实,降低诉求。
2.不要随意狮子大开口要价太离谱,超过市场行情太过分高,这样人家反而不与你谈,诉求一定要有依有据、合理合法 ,这样才能站得住脚。自己要分清合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要知道你自己的土地手续是否完整或有纠纷等。你开价当然要适当的要高,这样才有妥协空间。不要拒绝沟通和谈判,不用暴力、羞辱性语言来对待前来找你谈判的人,做到有礼有节,不卑不亢。
3.记住,千万不要使用暴力,很容易反被治罪,也容易成为它们使用违法行为的借口。人家正好找不到你把柄,阻止违法施工和拆迁征地一定不要硬来,不要和它们拼人数和武力,要使用技巧,每个单位都有监管部门和上级,要尽量用它们自己设立的相互监管和牵制的部门机构来折腾它们,而不是我们和它们冲在前面的打手们做直接对抗,要了解它们的归属和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利用它们相互间的关系来牵制和阻止,不要和开发商正面交战。
4.每个交涉过程最好有文字、录音、视频,做好保存以便随时发布。
5.尽量不要把自己逼到绝路,尽量不要把谈判沟通的路堵死,不能太早使用一些极端或不可预测后果的行动,因为如果翻脸太难看,反而对我们不利,所以不要轻易翻脸。
6.多走动,多和其它拆迁征地户联系、交流。组织被拆迁征地户群体活动时,尽量分散淡化组织者的角色,因为它们最懂得把起头的人抓了,这样就没有核心了,要注意它们的行为。
7.要懂得围魏救赵,欲擒故纵,声东击西等战术,用别的事情来为自己的事情做筹码,比如此地刚发生什么它们害怕想掩盖的事情,你就去折腾这事,它们反而为了让你闭嘴而妥协你的诉求。比如某人某部门有肮脏烂事,你整天去折腾它们,去揭它们伤疤不谈自己的事,反而它们来找你谈解决你的事。
8.要知己知彼,不做它们不怕的事,要做它们害怕的事,要知道它们的痛处和软肋,不做不痛不痒的事,当然不是叫你去违法。做法很多,比如.行为艺术、恶搞、、揭发、举报、网上折腾等等,具体可以参考屠夫杀猪一些做法。
9.文明方式的使用比暴力永远来的有效,比如了解领导的住家,孩子读书学校,家属等情况。可以上领导家里“请安”,帮领导“接送”孩子上学等等,记住,一定要微笑问候,不要使用威胁等手段。
10.当官最怕的就是丢自己官帽,所以冤有头债有主,要找对一个大鬼折腾,不要和小鬼缠,大鬼被你折腾怕了,小鬼要看大鬼脸色的,自然怕掉帽子,所以根据你自己现实情况,找个合适的大鬼来折腾做靶子打。
遭遇违法强拆暴力拆迁应当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遭遇违法应当如何维权
一、在被拆迁征地前,你首先要明白几个现实
1.谁都无法阻止利益集团的掠夺,因为目前土地是它们最大的提款机,是各地政府财政主要来源,也是它们捞钱的最好领域,所以政府都是和开发商狼狈为奸,和它们穿一条裤子,所以我们很难干的过抢匪的,所以要提倡快乐维权,要有好的心态。
2.政府是站在强者这边,政府是保护强者施暴,不会保护被拆迁征地者的利益和人身安全,政府是拆迁征地的主体。
3.法律在拆迁征地过程中如摆设和屎,公检法基本形同虚设,有时不但不会保护你,还会伤害你。
4.它们为了利益,没有什么干不出来的,不要低估它们的。
5.在流氓面前,我们很多时候是要妥协的,虽然它们是强买,有时根本就是打劫,因为我们很难耗的起。
二、被拆迁征地前自我评估
1.先评估自己家里经济情况,因为要长期耗着,所以经济要跟得上,还有你认为耗多久是你所能承受,政府能耗多久?你家人支持你吗?
2.家里有没有人在政府机关上班?如果有它们会施压,你家人能扛得住吗?如果有人在政府机关上班,如果他在乎这份工作,建议最好不要抗争,因为最后它们也会绑架他来给你施压,你会拖累他。
3.家里人口多吗?时间有吗?是否有人有空驻扎长期保护家园,这很主要,因为它们有时会趁人不在时偷占。
4.你对法律法规了解多少?对各个单位相互监督管理隶属关系的了解吗?对当地拆迁征地情况了解吗?对合法和违章建筑认定的法规了解吗?你诉求合理合情合法吗?对其它被拆迁征地户了解吗?对被拆迁征地地块利益了解吗?对市场价格了解吗?对市场价格和它们给的价格情况了解吗?你心理的价位?
5.家人身体情况如何?因为在维权当中会有一些担惊受怕被,还有可能被暴力。
6.家人有没有案底?有没有从事不良行为?有没有在做生意?因为它们会从司法上报复,如查税、找之前不良行为定罪等等。
7.对网络熟悉运用程度如何?这在现实操作中很重要,有上网发帖条件吗?有智能手机吗?会懂得简单操作吗?
三、被拆迁征地前可以先做的
1.用文件形式对政府申请公开信息,每次申请一项公开,可以向政府部门了解该地块用途,手续是否合法?规划通过没有?有没有违法改变用途?有没有一块地用多次割地块申报?拆迁征地手续具备没有?征用完要施工是否有施工许可证等等,这些要用文件形式取得,如果它们某项不合法,你谈判筹码就多。这些部门有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等(可参考我们提供链接的资料)。可以揪住一两项死盯死打到底,因为它们一个谎言和违法,需要更多的谎言和违法来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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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经济允许,先找我们拆迁律师,可以先期做些工作,比如证据固定,违法的部门,把违法证据收集和固定,先把它们后路堵上。
4.准备可以取证的设备,如.录音设备、智能拍照录像的手机、上网设备,证据很重要,用、视频、录音来说话更有说服力。在被拆迁征地前就要熟悉各个网络发布平台,如微博,等等,要懂得使用一些安全的交流工具,提早注册使用。在你要利用网络平台的时候,之前就要去关注别人的苦难,和大家一起关注互动,这样你需要别人的时候别人才会帮你,而不是你整天要别人帮你呐喊,你却从不关心别人,也不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在网络上最好认识一两个有影响力的微博,关键的时候帮你推一推。
5.和当地、周边网友、网络活跃人士、和其它被拆迁征地户多线下接触交流,以防有事的时候可以相互帮助,尽量要有几个信得过的朋友,在你有事的时候帮你发布信息,联络外界和家人。
四、利益集团在拆迁征地过程中会干什么
1.。就是先把一分部分人动员走,比如家里有公务员,也会给个别人一些甜头,然后把你变成小部分人,把你放在对立面。先找弱的下手,不同人群不同手段。
2.暴力。威胁你如果不配合,最后会竹篮打水,会威胁你家人,会动用来实施暴力,比如,打人,砸房子,断水断电断路,推平庄稼,偷拆房子,或者用施工来造成你房子成孤岛,它们甚至放火,制造各种恐惧,没有什么干不出来的事,千万别低估。
3.欺骗利诱。用各种手段利诱你,承诺经常跳票,用各种形式欺骗你,记住,这帮流氓的话千万别信,钱没到自己钱包都不算数。
4.逼迁。让你亲戚或朋友给你施压说情,让你很为难。或者把你家和地弄成孤岛,造成水电、交通不畅,让你无法忍受,用施工造成你家遭破坏无法居住,让你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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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入实质性抗争时要如何做?
1.保住房子和土地是最先优要做的事,因为一旦你失去房子和土地再来谈赔偿的时候,你就失去筹码,它们就占主动权,所以抗争其实是找主动权,找筹码的过程。主动权在你,筹码越多,你越有利。保住后你才有办法和它们谈。如果你房子和土地已经被拆迁被使用,建议你要接受现实,降低诉求。
2.不要随意狮子大开口要价太离谱,超过市场行情太过分高,这样人家反而不与你谈,诉求一定要有依有据、合理合法 ,这样才能站得住脚。自己要分清合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要知道你自己的土地手续是否完整或有纠纷等。你开价当然要适当的要高,这样才有妥协空间。不要拒绝沟通和谈判,不用暴力、羞辱性语言来对待前来找你谈判的人,做到有礼有节,不卑不亢。
3.记住,千万不要使用暴力,很容易反被治罪,也容易成为它们使用违法行为的借口。人家正好找不到你把柄,阻止违法施工和拆迁征地一定不要硬来,不要和它们拼人数和武力,要使用技巧,每个单位都有监管部门和上级,要尽量用它们自己设立的相互监管和牵制的部门机构来折腾它们,而不是我们和它们冲在前面的打手们做直接对抗,要了解它们的归属和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利用它们相互间的关系来牵制和阻止,不要和开发商正面交战。
4.每个交涉过程最好有文字、录音、视频,做好保存以便随时发布。
5.尽量不要把自己逼到绝路,尽量不要把谈判沟通的路堵死,不能太早使用一些极端或不可预测后果的行动,因为如果翻脸太难看,反而对我们不利,所以不要轻易翻脸。
6.多走动,多和其它拆迁征地户联系、交流。组织被拆迁征地户群体活动时,尽量分散淡化组织者的角色,因为它们最懂得把起头的人抓了,这样就没有核心了,要注意它们的行为。
7.要懂得围魏救赵,欲擒故纵,声东击西等战术,用别的事情来为自己的事情做筹码,比如此地刚发生什么它们害怕想掩盖的事情,你就去折腾这事,它们反而为了让你闭嘴而妥协你的诉求。比如某人某部门有肮脏烂事,你整天去折腾它们,去揭它们伤疤不谈自己的事,反而它们来找你谈解决你的事。
8.要知己知彼,不做它们不怕的事,要做它们害怕的事,要知道它们的痛处和软肋,不做不痛不痒的事,当然不是叫你去违法。做法很多,比如.行为艺术、恶搞、、揭发、举报、网上折腾等等,具体可以参考屠夫杀猪一些做法。
9.文明方式的使用比暴力永远来的有效,比如了解领导的住家,孩子读书学校,家属等情况。可以上领导家里“请安”,帮领导“接送”孩子上学等等,记住,一定要微笑问候,不要使用威胁等手段。
10.当官最怕的就是丢自己官帽,所以冤有头债有主,要找对一个大鬼折腾,不要和小鬼缠,大鬼被你折腾怕了,小鬼要看大鬼脸色的,自然怕掉帽子,所以根据你自己现实情况,找个合适的大鬼来折腾做靶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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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遭遇高铁霸座违法吗?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已经将行为人乘坐高铁过程中存在的霸座行为纳入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中,如果行为人存在霸座行为属于违法,对于造成他人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也属于扰乱交通运输秩序的行为,经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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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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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遭遇高空坠物哪里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遭遇高空坠物行为由当地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共同负责监管,但是首先需要对于自己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后确认侵权责任主体,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如果责任主体不明确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可能造成侵权责任的全体业主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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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对于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什么待遇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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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遭遇暴力追债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遭遇暴力追债怎么办
当事人遭遇违法讨债可以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暴力讨债方法可取吗
暴力讨债方法不可取
解决债务纠纷,是有很多法律上的规定的,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债务纠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就这个问题谈五点意见:
一、聘请律师协助讨债。在讨债遇到困难时,要聘请律师来协助,律师协助讨债具有参谋、预防和敦促作用,能够帮助债主作出较好的讨债方案,预防欠债人逃脱债务责任,搜集有效的讨债证据,敦促欠债人还款,同时,律师还可以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相配合,加强讨债力度。
二、讨债要早要快。通常债务形成在一个月内抓紧清欠,基本上都能解决,当债务在三个月以上,解决的可能性只有90%;当债务在六个月以上,解决的可能性只有70%;当债务在1年以上,解决的可能性不足50%。因此发生债务,债权人越早清理越有利。本来一件很简单的欠款事件,拖久了就会节外生枝,形成纠纷,给清欠工作带来困难。
三、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会信誉体系。使那些欠债不还的人步幅艰难,寸步难行。现在有的地方做出了限制欠债者的一些规定,这是一个进步,但是依靠某一个部门,只在某一个地区做出一些规定,是远远不够的,要形成整体社会的信誉体系,要从多方面对欠债不还者做出限制。有人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恰恰相反,欠债人对国家经济建设只有危害,而没有任何益处。建立起社会信誉体系,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会更快、更好。
四、建立债务公司。这个债务公司具有国家资产公司承接银行不良资产的性质,也有当铺的性质,当债权人急于用款,又不能尽快要回欠款时,可将债权转让给债务公司,由债务公司付给债权人一笔钱,以解决债权人的急需,债务公司取得债权追诉权,可以以公司的力量和智慧追讨欠款。这会大大的减少债务纠纷激化的局面,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的局面。
五、加大执行力度。执行难,这个难是比较而言。法律赋予了的执行权力,也具有执行的力量,这个力量是国家机器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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