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年终奖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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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年终奖?年终奖发放前被辞退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以及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年终奖

一、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年终奖

年终奖,它是企业根据本年度的经济效益、结合员工的工作成绩,对员工进行奖励的一种制度,它由企业根据自身状况自行调整,企业对此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年终奖发放前被辞退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以及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如果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未规定年终奖的,一般情况下企业无需向员工发放年终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于年终奖的发放约定不明,同时集体合同、规章制度也未作约定或规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同工同酬原则,支持劳动者关于年终奖的发放请求。年终奖并不是法定要求必须发放的,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的。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特殊福利,是否发放以及发放额度需要考虑公司当年效益及个人表现,不纳入员工工资的范围,并规定在年终奖发放前员工离职不得享受单位上年度年终奖的,那么,用人单位不支付离职员工年终奖,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

二、辞职年终奖不会发给我可以怎么办

可以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是起计算。也就是说,您在办理离职后申请仲裁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三、年终奖可以代替加班工资

年终奖金不能代替加班工资,年终奖和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冲。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支付倍数,用人单位发放的年终奖不能用于抵充加班工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假日期间,用人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应事先征得工会和员工的同意,不能强行命令员工加班,除抢修、救险、救灾等法定情形外,劳动者对于单位安排的强制性加班有权予以拒绝,以维护自己法定的休息权。个别企业以劳动者不同意节日加班安排为理由,扣减工资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发放的年终“红包”,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并不能代替加班期间的工资。

通常单位发放年终奖都是针对在职员工发放的,那么,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年终奖?这就要看关于年终奖是否事先有过相应的约定。若有明确约定,在员工离职之后也应当发放的话,此时单位就应当发放。若没有类似的约定,单位是可以拒绝就已辞职的员工发放年终奖的。更多关于年终奖方面的问题,你可以上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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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辞退员工要支付年终奖吗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还需要发放年终奖,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算是在发放年终奖之前将员工辞退了,也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支付对应数额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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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离职员工年终奖如何计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属于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虽然奖金的发放存在多种形式,如月度奖、季度奖或年终奖等,但奖金发放形式的不同,并不能改变这些奖金属于工资的这一根本属性。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而不只是用人单位激励员工、留住人才的手段。不给离职员工发放年终奖完全是一种歧视待遇,有违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公平也不合法,对于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员工的相应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金。离职员工有年终奖吗属于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自主权,通常来说,只有当雇佣双方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上明确有年终奖,并且明确了年终奖对应的年度,员工在做满了这个年度之后离职,才能够拿到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此项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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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必须支付年终奖?
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通常是基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通常会考虑本年度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劳动者的绩效考核情况来确定,年终奖的发放时间,用人单位可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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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补偿金吗?
[律师回复] 本案作为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是否是原告违背了被告的规章制度。若原告违背了被告的规章制度,则符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反,若原告并未违背与被告之间的规章制度,则被告需要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被告认为原告拒绝被告安排的两个工作岗位,连续3天未到岗上班,符合被告《员工手册》
第五章
第八条第二款即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天者,经查证属实,给予辞退的规定。但是分析本案的案情,可以发现原告是于2008年1月15日至17日至管理处等候处理,而非被告意义上的旷工。原告只是不满意先前的工作,希望被告能将其调到更满意的部门。被告将其辞退,现在原告也不要求恢复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可以视为原告与被告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原告与被告的情形满足第二项的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可见经济补偿金应依照原告在被告处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由于原告每年的工资数额不一样,所以应累加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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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必须支付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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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企业要怎样发年终奖既省钱又能让员工开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
(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因而年终奖的发放,有可能多1元就要多缴几千元的个税。因此公司在发放年终奖前一定要了解好年终奖的纳税标准。
而企业在给员工发放年终奖的时候,可以巧立名目,同样是3万元,A老板以员工工作努力为由一次性全给他,而B老板给2万元作为员工努力工作的奖励,1万元用来感谢员工的家庭成员对他工作的支持。对员工而言,B老板的做法应该是更符合人心的。
同样的,老板们还要考虑到年终奖多少的问题,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当然可以给多一些,但表现平平的不能不给,也不能一刀切,所有人都给同样数额的年终奖。年终奖设立的目的,一是为了奖励员工在过去一年来的付出,二是为了激励员工来年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益。因此要找好年终奖金的平衡点,使年终奖真正发挥出意义。
公司以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补偿吗
[律师回复]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公司末位淘汰制怎么办?
现在有些公司开始实行末位淘汰制,许多劳动者都想问如果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该怎么办?其实劳动者们是担心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被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理由,对劳动者进行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采取“末位淘汰制”需要经过相应合法的流程才能够让这个制度合法的在公司进行实施。就算公司实施了“末位淘汰制”,但公司利用该制度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是不合法的。公司往往用“无法胜任工作”的外壳套在“末位淘汰制”的身上,让其变得合法化。但法律对于“无法胜任工作”的规定与“末位淘汰制”是有巨大区别的。如果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让公司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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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年终奖是否法定义务
年终奖的发放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年终奖具有非标准工资的属性,是否发放年终奖由用人单位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劳动者个人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因此,是否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并非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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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要赔付年终奖吗?
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付工作期间的年终奖,一般情况下,对于年终奖的发放在法律上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来进行认定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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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区分奖金与绩效工资,年终奖怎么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奖金与绩效工资有什么区别?
奖金是指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补偿和奖励。
作为劳动报酬的奖金,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的奖励,如各种各样的超产奖和节约奖;另一类是对劳动者特殊贡献的奖励,如技术革新奖等。
奖金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的辅助形式,以补充基本工资形式的不足。
奖金不同于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对过去绩效的奖励,而奖金则针对未来行为的影响,是企业对优秀员工的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具有很强的激励功能,绩效工资会永久性地增加到基本工资上,而奖金没有累积作用。
二、年终奖怎么发?
目前企业发放年终奖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双薪制:“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
一,即年底企业多给员工1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工作满一年可以拿到双薪。有的公司也会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
绩效奖金制:绩效奖金是一种浮动的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来发放。
“红包”制:红包通常是由企业负责人决定,没有固定限制,通常不公开。除了发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
三、所有员工都有资格拿年终奖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也必须遵循同工同酬原则。因此以下说法都违反《劳动法》中“同工同酬”原则:考核合格后才能享受年终奖;考核前离开单位的不能拿年终奖;发放时不在册的员工不拿年终奖;未做满一年的员工不能拿年终奖;年中离职的员工不能拿年终奖。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同理,“新进员工”也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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