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住房未批是指什么情况?
农村房屋未办理报建手续就开工建设的建筑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会被定义属于违章建筑,而对于违章建筑政府有权责令拆除。
具体来讲就是违反以下两条:
(1)《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农村住房未批会有什么惩罚?
1、属于重大变动的
环保部门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处理(注意两年的追溯期),一般情况下还要和未验先投进行并罚。
2、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
(1)什么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①适用范围,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②适用阶段,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 ③开展后评价的目的,监测、验证其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xing,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2)如何进行后评价 建设单位自己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报原审批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3)法律责任 未依法开展后评价的,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农村住房未批先建后,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违法建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
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有所居、安于所居彰显的是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尤其是相对人在原房屋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进行翻建的情况下,违法建设的查处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其所作行政行为是否会对违法建设人的居住安全与正常生活产生过度侵害,即应在充分平衡规划秩序利益与安居利益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处理。
农村住房未批先建怎么处理的问题听上去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是不代表房子一定要被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可以采取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