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山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进行确定,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要求征收土地的,应当考虑到土地原来的用途,然后补偿。山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山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实际补贴还得按照当地补贴为准,每个地方可能存在一定的出入。

二、土地征收纠纷怎么处理?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如果在申请协调中遇到两级政府相互推诿的情况下,则应当在协调期满之日向征地批准机关申请裁决,若省内尚无协调裁决办法或协调裁决办法没有规定多长时间协调的,建议在60日后申请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国家在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放进行一定的补偿,具体如何补偿需要根据土地原用途来判断不同类型的土地补偿,标准不一样,因为土地征收发生纠纷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来处理,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处理。

三、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和分配?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山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文章中给出了解答,征收农村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要求,应当给予公平的合理的补偿的措施,这样才是合法的征收土地的流程。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山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4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山东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山东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山东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山东省在省内征地的补偿标准,紧跟国家的相关政策,将征地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征地的土地类型,严格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文件执行的。征地的纠纷,由于之前引起了很强的社会舆论,国家对其非常重视,补偿的一些标准流程也是实行严格监督,与处罚机制并存。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7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山东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多少钱
国家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的确定。实际上征收土地的情况之下,那么应当是按照土地原来的用途和土地,原来的产值确定最终的补偿的标准的。这样可以保证原来生活水平不降低。山东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多少钱,具体可以阅读本文,对此问题详细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2017年山东德州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一)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7年山东德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一)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山东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的用途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4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征用农用土地的情况之下,应当是补偿土地的费用,还有就是安置补助费用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山东省平舆县征用土地一亩地补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首和社会保障费用。
1、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八倍。
2、安置补助费:每个需要安置户口的安置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标准计算
4、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应当在征收土地报批时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政府补贴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征收土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山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4是怎样的?
根据山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山东地区的土地若是被征收,被征收方可以获得的土地补偿金可能为几十万元。一般来说,被征收方用可能会获得的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等的费用相加,可以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山东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山东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被征收方可以获得的土地补偿金可能为几十万元。一般来说,被征收方用可能会获得的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助费等的费用相加,可以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山东土地流转补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入社自愿、仓储、股权证书、礼堂等不动产.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2,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3、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扶持试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劳务等,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流通.对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建设楼堂馆所,律图网建议大家土地流转补贴资金可具体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发展物业经济、购置交通通信工具和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4,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转方式。【4】有条件的村,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财政对土地流转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运作规范(有章程。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开展租赁经营、县规定基准价.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在更高层次、零散土地整治、利益共享。【2】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偿还乡村债务。1、学校。【3】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风险共担的原则.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参照各地的实际情况。土地流转补贴资金用途、退社自由、流转合同手续完备,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1】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产后延伸、物业经营等方面、土地流转操作规范、发展为农服务、仓库,不得用于项目配套、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我已经来到山东快五年了,这五年来我存了不少钱,所以我打算买地盖房,请问山东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山东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为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第八条 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与村民委员会、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由参与现场调查、清点、核实的各方共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复核。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及补偿标准、数额;
  
(四)失地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
  
(五)其他补偿安置措施。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包括土地的位置、数量、地类、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费用的拨付时间和方式、土地的交接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作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附件。
  第十三条 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达不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四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或者补偿标准裁决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方案,连同有关材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后,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
  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土地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第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
  第十七条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支付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山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