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注意哪些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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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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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注意哪些事项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分别有: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确认出卖人信息。

2、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确认房屋用地类型。

4、明确公摊面积。

5、核对房屋的坐落位置、小区的平面图、标明楼号并盖章确认。

6、明确各项违约金数额。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注意哪些事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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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赔偿的保密协议有效吗,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没有赔偿的保密协议有效吗,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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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保密协议的条款有哪些,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保密协议的条款有哪些,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保密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 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 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
(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4)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5)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二、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要注意什么
(1)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
(2)约定竞业禁止条款。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 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等。
(3)应分人分岗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与约定竞业禁止企业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不同,要求职工保密企业可以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给经济补偿。无论企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就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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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包含什么重点关注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包含什么重点关注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约定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
这点对于购房者来说,尤为重要。
开发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没有交房,往往会以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大为解释,以此来规避违约责任。
购房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不可抗力的范围约定在补充协议里,这种不可抗力的界定需要政府机关、公证机构出具相关文件才能免责。
如果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了大量的可以延期交房的情形,购房者一定要提出疑义,如果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期限,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有款项,按照逾期天数给予经济补偿。
约定
二:公摊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购房者实际使用房屋面积的大小。
尽管房屋各种面积的计算方法已经被明文规定,但个别开发商还是把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和其他房屋面积无关的面积计算到公摊面积中。
购房者应在补充条款中对得房率做精准的约定,如果收房时得房率不达标,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选择退房并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
三:交房标准要说清
这点主要针对购买精装房的购房者,大家在看样板间时,往往被样板间的美貌迷花眼,忽略交房时的配置标准。
有些开发商在施工阶段,会请购房者到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检验,但有的开发商就不会。
那么购房者可以在补充协议上跟开发商进行具体约定,比如施工节点,在隐蔽工程覆盖之前,要求购房者到场并签字,签完字再进行覆盖,继续施工。
可以在协议中对商品房中的重要配置的牌子、型号和种类进行约定,避免出现高级、进口等模糊词语。
约定
四:办不动产权证的时间
购买新房,开发商会有一定的时间为业主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一般来说,业主能拿到产权证的时间在1-2年。
不过,一些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开发商,会影响购房者的产权办理。
所以,购房者在补充协议里,应该要求开发商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义务,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产权无法办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购房者的经济损失。
约定
五: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已经签了合同付了首付,但在贷款环节出了问题,可以解约退房吗?
这需要购房者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与开发商达成约定,若贷款办不下来,购房者可以变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以防开发商用合同漏洞拒绝解约,或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
六:物业管理问题约定清楚
包括物业公司及物业费的缴纳时间,缴纳金额,都应该在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多数开发商会自己成立物业来管理物业小区。
购房者容易把物业和开发商视为一体,但实际上他们是各自的法律主体,购房者和他们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
约定
七:开发商的承诺要落实到合同里
不少开发商在售楼时期,会向购房者承诺一些“好处”,比如赠送面积、有学校入学资格、停车位、物业费的收费优惠等等。
等到购房者收房后,才发现开发商给的承诺并没有兑现。而到时候,购房者往往没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最好的办法是,在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在合同中写明承诺,并附上违约责任。
保密协议的条款包含哪些,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保密协议的条款有哪些,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保密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 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 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
(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4)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5)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二、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要注意什么
(1)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
(2)约定竞业禁止条款。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 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等。
(3)应分人分岗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与约定竞业禁止企业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不同,要求职工保密企业可以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给经济补偿。无论企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就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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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是依旧不知道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注意哪些事项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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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签订保密协议的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1、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范围较为广泛。对于普通劳动者因其可能有意或无意获悉单位商业秘密,所以均应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主要通过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的形式实现。而对于本单位中处于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劳动者,需要专门签定书面的保密协议,以显示保密的重要性。单位可以要求其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或才协助
第三人侵犯单位的商业秘密。但一般仅限于本单位的劳动者,对非本单位劳动者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企业虽然无权以合同形式为其设置保密义务,但可依据侵权责任追究其民事责任。
2、明确保密期限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当然属于保密期。这里的保密期限主要是指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的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是商业秘密也存在过期、被公开、被淘汰等原因,所以这个期限不是越长越好,根据本单位技术更新速度适宜即可。
3、明确保密事项
保密协议的事项因各自单位的不同而有不同,即便同一单位,也因其处于不同阶段而有所差异,所以单位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对保密事项予以明确。
4、明确违约行为和责任
对于发生违反保密协议的争议时,最关键的还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后的责任承担。明确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可以有助于违约时,或仲裁的判断;也有助于一方预见违约行为,减少违约的发生。
保密协议
编号:
甲方(企业):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经甲乙双方配送诚信原则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内容,并已理解协议各条款含义。
(乙方签字: )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数不为公众所悉,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双方约定或甲方内部规定保密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甲方的商业秘密不限于甲方企业本身的商业秘密,还包括因业务往来所知悉的甲方所属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果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果技术合同、合作协议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资料等;
2. 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投资计划、合作计划、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交易网络、经营方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3. 特别指出的商业秘密: 。
第二条 例外约定
下述情形不作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
1. 该商业秘密在被乙方接触前,普通大众已可以合法获取;
2. 乙方系从该商业秘密的第三方合法持有人处依法取得;
3. 乙方未使用从甲方处获取的技术及其他商业资料,在非工作期间而开发出来的技术成果,且不属于职务成果;
4. 乙方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需要披露该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 不刺探非本职工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2. 不向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 不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有损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的经营、交易等行为;
5. 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披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的有关部门报告;
6. 其他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的保守商业秘密义务。
第四条 载体返还
任何时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及其全部复制件或摘要。如果该载体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转录到其他载体中,则应立即销毁或删除。
第五条 保密期限
乙方对甲方或甲方所持甲方合作方的商业秘密,保密期为:整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加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10年内,但对全部/每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均不得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0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工资作为公司内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本协议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2. 如乙方因所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举证之期待利益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本条第
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的合理数额,或者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③甲方因调查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而给甲方造成的人员录用费、培训费等的损失也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同时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无竞业
乙方承诺:到甲方工作,并不违反其与原单位签订的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对原单位亦不负担保密或竞业限制义务,不会因此受到原单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诺不实而造成有关单位开始追究甲方责任,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并对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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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合适的竞业禁止对象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只有会解除公司机密的员工,在离职时才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要性。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指由于工作关系可接触到公司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员工,包括:公司的决策人员(董事、经理、股东及合伙人等)、文秘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处于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市场计划与营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曾经在上述岗位任职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离退休人员,一般职位的员工,能在工作中有意或者无意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也可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二、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竞业禁止的时间不能过长《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年。因而最多2年的期限,员工在2年后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结束后可以从事类似工作,单位不得限制也无权限制。
三、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竞业禁止实际上限制了员工找新工作的机会,劳动者本可以利用其优势为自己谋求一份待遇更好的工作,但因竞业禁止协议的存在,员工不得不抛弃自己的部分优势,因而竞业禁止协议造成了员工部分损失。《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形式等再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即为补充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效,当事人均应按约定履行;不能协商一致的,则一般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但月平均工资的 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四、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需明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禁止需要明确竞业禁止的工作范围和地域范围,不能要求员工所有的工种所有的地方都不能前往工作,这对员工是不公平的。
柜台拆迁协议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柜台拆迁协议注意事项:
一、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四、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五、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
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比如是否为拆迁人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拆迁人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因为大型企业的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几千万甚至上亿,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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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注意哪些事项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注意哪些事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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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离婚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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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要签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注意事项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合同是否要签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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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离婚协议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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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接下来就为您对于商标转让协议注意事项到底有哪些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否则就是侵犯了受让人的商标权。转让人如果要继续使用,必须与受让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取得受让人的授权。
2、注册商标的转让登载在商标公告之日为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受让后的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日起至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
3、商标转让如果您如果有合适的受让方的话,就出具商标证书,以及商标转让的申请材料,转让方以及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司的营业执照,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到北京的商标局办理。
4、还有一种简单的方法就是找个代理机构交给代理机构办理,只要您对自己的这个商标出示一个合理的价格,如果没有合适的受让人,可以让代理机构帮忙寻找,这样比较省事。
二、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相近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2、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
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意转让,不接触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认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4、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5、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6、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些好钱的付清方式。
从上面的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无论是签订任何协议都是有一定注意事项的,避免自己落入合同的陷阱之中。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也并不例外。我们应该要在签定合同时多核实几遍,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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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保密协议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1、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2、保密的对象和范围。3、保密协议的内容应涉及。4、违约责任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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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一)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法律限制
上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以下称非股东)做出了限制。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它有两层含义:一是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非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的同意。二是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无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须经合同股东过半数同意。由此可见,非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得向非股东转让出资。 
(三)明晰股权结构
在充分注意到前述法律问题后,应就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四)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五)确定股权转让总价
(六)相互保证和承诺
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同样,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应向出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七)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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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怎么写,如何理解保密协议?
[律师回复]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职期间将对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本着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权和职工依照法律享有的权益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立本保密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中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双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流程或制作方法、技术参数、工艺配方、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配方、样品、数据、客户名单、产销策略、货源情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信息、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和统计资料等信息。
第三条:乙方认识到保守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严重问题,因此,对企业的所有商业秘密,愿承担保密义务,除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对企业的义务和得到企业指示并在业务需要的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企业职工或企业的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
1、不得故意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漏;
3、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
第三人披露;
4、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6、不得随意复制或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7、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企业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8、如发现甲方的商业秘密被他人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第四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
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五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含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录音(像)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七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生效为标志,并以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离职。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三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单位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第
①项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从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中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讼的权利。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抵触,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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