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植物人一次性赔偿标准能够协商处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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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植物人一次性赔偿标准能够协商处理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植物人一次性赔偿标准能够协商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植物人一次性赔偿标准能够协商处理吗?

能够协商进行处理的。发生车祸肇事方需要支付赔偿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能够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能够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能够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一旦在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对他人造成了伤害,且造成他人成为植物人的情况出现的,是需要肇事方向伤者及其家属支付一笔一次性的赔偿金的。针对这笔赔偿金,双方能够协商处理或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能够起诉处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植物人一次性赔偿标准能够协商处理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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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交通事故植物人一次性赔偿标准能够协商处理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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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因此,可以对照一下自己的缴费情况,决定如何补足缴费年限。拓展资料:个人补缴社保、工龄补缴人员说明
一、退休年龄:女:干部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男:干部、工人均为60岁退休。
二、缴费年限:
1、养老部分:男、女均最低缴费15年。
2、医疗部分:男最低缴费25年、女最低缴费20年。
三、补缴年限:自1992年10月起至今,都可进行补缴;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为过渡性,(具体人员审核档案后,才可确定适合补缴哪年保险)
四、缴费人员类别:
1、本市非农业户口的人员(本市城镇):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可享受每月领取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2、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将个人账户的金额和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同时,不享受每月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3、外阜非农业户口(外阜城镇):⑴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退休时,可在京办理退休手续,并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享受同等待遇;⑵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退休时该职工也可回原籍办理退休手续,并把北京的缴费记录转回该职工原籍,根据当地政策,该职工享受当地的养老及医疗待遇。
4、外阜农业户口:在京打工期间,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在退休时将所缴金额个人账户及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且不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
五、补缴人员类型:
1、自工作之日起到现在从未缴纳过社保,且自缴费之日起至退休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2、自工作之日起,原工作单位已给缴纳社保费,从单位出来后自己未继续缴纳社保费,且现在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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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年龄:女:干部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男:干部、工人均为60岁退休。
二、缴费年限:
1、养老部分:男、女均最低缴费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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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缴年限:自1992年10月起至今,都可进行补缴;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为过渡性,(具体人员审核档案后,才可确定适合补缴哪年保险)
四、缴费人员类别:
1、本市非农业户口的人员(本市城镇):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可享受每月领取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2、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将个人账户的金额和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同时,不享受每月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3、外阜非农业户口(外阜城镇):⑴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退休时,可在京办理退休手续,并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享受同等待遇;⑵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退休时该职工也可回原籍办理退休手续,并把北京的缴费记录转回该职工原籍,根据当地政策,该职工享受当地的养老及医疗待遇。
4、外阜农业户口:在京打工期间,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在退休时将所缴金额个人账户及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且不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
五、补缴人员类型:
1、自工作之日起到现在从未缴纳过社保,且自缴费之日起至退休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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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能够一次性结清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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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交通事故植物人一次性赔偿标准可以协商处理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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