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违建”房屋面临拆迁是能够拿到补偿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这些“违建”房屋面临拆迁是能够拿到补偿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这些“违建”房屋面临拆迁是能够拿到补偿的

很多老百姓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在农村修建的房屋,面临拆迁莫名其妙就被认定违建。对于认定违建后,能不能拿到补偿,是大多数咱们老百姓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毕竟咱们花费了精力,财力和时间修建起来,凭什么就直接认定成违建了?那违建面临拆迁到底有没有补偿,哪些“违建”是能够拿到补偿的?

今天拆迁律师团具体为大家分析,有六类常人眼里的“违建”房屋是能够拿到拆迁补偿或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取得合理补偿的。

一、加盖的房屋面积

2008年前加盖房屋就属于这种情况。农民朋友家里的孩子成家,人口相对增加,面积不够住,肯定住房需要增加面积,老百姓也就理所当然的加盖房屋。但很多人不知道,加盖房屋也是需要到当地政府申请建房许可的,直接就把房屋先建起来。面临拆迁时才被告知,加盖部分房屋属于违建。这个时候,就算想补办证件肯定也是来不及的。

对于这种加盖部分的房屋违建,其实是能够拿到补偿的,一般会给予建筑成本价补偿。

二、超建不多的面积

所谓超建面积,即使是指超出批准建设的面积。咱们农村建房也是有人均宅基地面积规定的,这个政策是由各省自行制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少农民朋友觉得批下来的面积不够住,或者说只够住人,无处堆放农机农具,于是又会在批准面积之外扩建一些面积来做偏房。这就会超建的部分面积属于违章建筑。在拆迁时,会遇到补偿难题。

对于超建面积不多的房屋,咱们农民朋友能够通过补办手续来让超建的部分合法化。这样再拆迁时,补偿也就少不了了。

当然还需要警惕,一些地方,不仅对于超建部分按违建拆除,不予补偿,甚至对于未超建的面积“一刀切”的同时认定为违建,也不予补偿,或压低补偿。这样的行为就是带有私心了,属于违法了。

三、楼层超高的面积

一般建房时,很多政府都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建几层才是合法的。但是面临征收时,征收方却以房屋超高超建为由,不给予补偿。这其实也不合理,因为只要是合法用地,层高不过分超高(通常为3层),就应当本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不予追究。这样的房屋是应当合理补偿的。

注:“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法学中一个法理上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适用主体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俗的解释,就是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能够去做。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并且不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裁。

四、接受罚款的违建房屋

农村房屋有不少是给村里干部打个招呼就开始建房了,实际上是没有取得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的。在卫星拍照发现他在无证建房或者有人举报他违建时,城乡管理部门就会派人下来查处,并进行罚款。

有时候相关部门罚了款后,也没明确说要拆除,甚至会让尽快补办手续。此时,咱们农民朋友通过补办手续,就能够让房屋合法了。在拆迁时,应当合理补偿。

五、证件不全的房屋

这种房屋在农村很常见,一些农民朋友只有宅基地证,也就是在建房前乡村里申请了一块宅基地,并获得了县里批准,取得了宅基地。但是大家不知道,取得宅基地只是在农村建房的第一步,还应当申请规划建设许可。这一类房屋由于已经合法改变了土地利用性质,那么在拆迁时应当合理补偿。

第二种是有宅基地证和规划建设许可手续,但是没有去办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但由于土地手续合法,建房手续合法,这类房屋也应当合理补偿。

六、因历史原因或管理原因造成的无证房屋

第一类无证房: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无证房屋。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多建成的房屋都是没有证件的。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而我们的《城乡规划法》恰恰就是2008年制定出台的。

因此,我们能够依据这个时间来判断农村的违建。没有建在耕地上并且是2008年以前建成的房屋,那么是不应当算作违建的。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法不溯既往。即,我们今天制定的法律只能规范今天或明天的事,不能反过去规范过去的事。这部分房屋在拆迁时必须合理补偿。

第二类是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房屋无证。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那么这类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能够拿到全额补偿。

第三类是由于地方政策原因导致的无证房。比如说农村纳入规划区了,一些地方就会严格限制建房,不给批准。但是咱们农民又有建房的需要,这样的环境下建起来的房屋,只要符合人均宅基地面积政策,也没有超建太多,那么是能够获得合理补偿的。

今天一次性为大家科普讲解了六类“违建”房屋,他们在拆迁时,是都能够争取到合理补偿的。当然,只要咱们的房屋拿不出合适的理由,而又在客观上违建了,那么是很难争取补偿的。希望大家要清楚这一点。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这些“违建”房屋面临拆迁是能够拿到补偿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8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这些“违建”房屋面临拆迁是能够拿到补偿的
一键咨询
  • 144****3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8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8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5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这几类“违建”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是能够拿到补偿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这几类“违建”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是能够拿到补偿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92年的自建房,现面临拆迁,城管和拆迁办说是违建
[律师回复] 您好,房屋证件不全并不一定是违章建筑,并不一定要遭到,也不会都拿不到补偿。一般地方规章对未登记建筑进行具体规制,将城市房屋拆迁范围内的未登记房屋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房屋,
第二类是虽未完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但不按违法建筑对待的房屋,
第三类是必须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对认定为违反规划尚属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但应支付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评估确定的建造成本。即使真的是违章建筑,那也不是说拆就拆,而是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从目前的状况来讲,我们认为,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只要在两年内没有被查处,都不能轻易的认定为违章建筑,在拆迁的时候更是如此。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这些“违建”房屋面临拆迁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一、加盖的房屋面积。二、超建不多的面积。三、楼层超高的面积。四、接受罚款的违建房屋。五、证件不全的房屋。六、因历史原因或管理原因造成的无证房屋。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新建房屋与临近旧建筑距离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新建房屋与临近旧建筑距离法律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建设部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第5.0.2.2项规定:“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数控制。”第5.0.2.3项规定:“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该《规范》实际执行中板楼的楼间距一般不能低于楼高的1.7倍,而塔楼则不能低于楼高的1.2倍。”
2、《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4年5月28日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根据使用性质、形式、日照、消防、管线敷设、用地界线等因素,依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3、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3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新建房屋与临近旧建筑距离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新建房屋与临近旧建筑距离法律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建设部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第5.0.2.2项规定:“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数控制。”第5.0.2.3项规定:“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该《规范》实际执行中板楼的楼间距一般不能低于楼高的1.7倍,而塔楼则不能低于楼高的1.2倍。”
2、《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4年5月28日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根据使用性质、形式、日照、消防、管线敷设、用地界线等因素,依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3、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这些“违建”房屋面临拆迁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这些“违建”房屋面临拆迁是可以拿到补偿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拆建补偿注意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拆建补偿注意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主体不符不签
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某些政府为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和便于对拆迁事务进行管理,常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均是专门针对这个建设项目从相关机构抽调来的,拆迁工作完成了便撤回到本单位。拆迁指挥部无法人资格,不能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因此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为以后回迁安置带来潜在的风险。被拆迁人要认清究竟谁是拆迁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有些商业开发项目中直接与被拆迁人接触的不是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但其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是受真正的拆迁人授权委托和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授权委托书并将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否则视其没有拆迁许可证二是真正的拆迁人将项目转让与他,并由他来实施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该转让合同并要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没有得到有效确认的情况下视为其未取得拆迁许可证。
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这类主体在法律上的定位是拆迁单位,受拆迁人委托参与被拆迁人的谈判,当该项目拆迁工作完成后便到转移到另一个建设项目,其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拆迁人,当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可要多长几个心眼。拆迁公司与拆迁人均有委托合同,合同中可有些条款对拆迁公司是硬性的,如不能出现被拆迁人诉讼、复议、等事件,拆迁公司为了不出现此类事故便随意答应被拆迁人的条件,结果当条件不能实现时,被拆迁人去找拆迁人理论,拆迁人对此多是不认的,即使被拆迁人进行诉讼,但由于拆迁公司并不是合法的拆迁当事人,法官也没有办法判决拆迁人履行合同或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
(二)内容不确定慎签
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回迁时间不定。二是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三是违约责任没约定。
临时建筑到留到现在,可以强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临时房屋一般指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内(一般为不超出二年)拆除、且结构简易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同时也包括因工程需要而使用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的,二年内必须限期拆除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例上海世博会部分馆场等临时性展示用房)。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规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出二年。
临时建筑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比如:窝棚、工棚等棚屋及短期性质的展示用房(样板房、展览房)等。在结构上不得超过两层,在建筑用材上除工程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耐久性结构形式。
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在法律上作出强制性规定,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性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并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那么它在性质上属于违法建筑。
按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级
建筑的耐久年限主要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建筑物的质量标准而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这几类“违建”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一、加盖的房屋面积。二、超建不多的面积。三、楼层超高的面积。四、接受罚款的违建房屋。五、证件不全的房屋。六、因历史原因或管理原因造成的无证房屋。
10w+浏览
征地拆迁
92年的自建房,现面临拆迁,城管、拆迁办说是违建,我可以申请门
[律师回复] 您好,房屋证件不全并不一定是违章建筑,并不一定要遭到,也不会都拿不到补偿。一般地方规章对未登记建筑进行具体规制,将城市房屋拆迁范围内的未登记房屋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房屋,
第二类是虽未完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但不按违法建筑对待的房屋,
第三类是必须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对认定为违反规划尚属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但应支付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评估确定的建造成本。即使真的是违章建筑,那也不是说拆就拆,而是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从目前的状况来讲,我们认为,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只要在两年内没有被查处,都不能轻易的认定为违章建筑,在拆迁的时候更是如此。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面临拆迁的房屋合同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房屋在一定的情形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农村房屋依法进行买卖的,在拆迁时买受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这几类“违建”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这几类“违建”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是可以拿到补偿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邻居拆旧屋建新屋时,盖过我屋基础的建房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律师回复]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85年我合法购买瓦房屋一间,购买时四至明确,该房建于1968年。1998年我家邻居拆旧房屋建新屋,其实地宽3.65M,长14.62M,与土地使用证相符。其在建房时,下面是按照3.65M宽的平面尺寸建造,但是,当建到与我屋基础梁高度一致后,按照3.8M的宽度横跨建造。比实际伸出了15CM,这正好是盖过我屋基础的15CM,邻居的建房行为已超出了自己的土地权属使用范围,我家房屋的基础应是我的土地权属范围,我认为其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请问,邻居的建房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答复: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四至明确,应当认为你对该土地有完全的使用权,该宅基地属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按用途划分可以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非农用经营用地使用权和非农用公益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依法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内部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占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对方因为建房而占用了该土地的,应当认为该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对方如果确有你说的事实情况的,可以认为是一种土地侵权行为,应当停止侵权并退回侵占的土地。(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样本
[律师回复] 对于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样本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 迁 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 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 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_______银行、建委、计委____ 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这些“违建”房屋面临拆迁是能够拿到补偿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