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怎样办理才能取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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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居住证怎样办理才能取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居住证怎样办理才能取得

一、居住证怎样办理才能取得

1、步骤一:前往派出所预约,领取预约回执

从4日起,流动人口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预约办证。届时,流动人口必须在居住证办理窗口领取

《居住证预约登记卡》,并填写姓名、性别、暂住地址、联系方式四项基本信息。

2、步骤二:核实信息,通知正式办证

此后,民警将对流动人员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民警将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办证人带齐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等证件前往派出所正式办证。

3、步骤三:受理办证,领取受理回执

正式受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申请后,只要群众带齐办证所需证件资料,并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便可领取《受理回执》。

4、步骤四:10个工作日后正式领证

正式受理10日后,流动人口可凭回执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受理派出所领取证件。

二、居住证与身份证的区别

居住证与身份证有什么区别?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身份证件,其作用是证明公民的身份和户籍;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其作用是证明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在我省的居住情况。

居住证分为最长有效期6个月和最长有效期3年两种。办理最长有效期6个月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必须先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然后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具有广东省居住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这两项资料。此外,办证人如果为育龄妇女的,办证时还需提供现居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据公安部门执行的居住证预约登记规定,卡的中间需加盖派出所行政章,一式两联,一联存根,一联预约,上面按顺序印有编号。还要在填写个人信息之后,要领取受理回执。好了,希望大家在了解到居住证怎样办理后,在办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细节,免得滋生出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对于居住证怎样办理才能取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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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短期时效短期时效一般为5—10年完成。短期时效一般适用于动产,根据动产的性质,分为无登记的动产所有权和登记的动产所有权。无登记的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时效为5年。登记动产所有权取得时效为10年。
(3)长期时效土地、山林、荒滩等不动产时效一般30-40年完成为宜。即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包括荒山)、荒滩等经过30-40年即可完成取得时效;因为土地、山林、荒滩等不动产属于自然资源财产,也是极为重要生产资料财产,一经取得所有权,可以终身享受;一旦失去,也是难以挽回损失,所以应适用长期时效期间。但个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包括荒山)、荒滩等所有权不适用取得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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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吴某在1992年享受过国家分配的公有住房,已成为梅陇三村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其次,吴某的户籍虽在涉讼的房屋内,但据吴某陈述,其在梅陇三村与江宁路的房屋内轮流居住。所以,吴某并未以涉讼房屋为长期稳定的居住地,在涉讼房屋内实际也未连续居住满1年。再次,吴某也没有上述解释中所称的结婚、出生这一特殊情况。故吴某不是涉讼的本市江宁路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据此,判决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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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前几天我因为一点事被监禁起来了 好久没有自由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结束 请问监视居住一般多久才能自由
[律师回复]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或朋友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侦查,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律师越早介入对其越有利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里的住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住所。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做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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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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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同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三、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问题的解答。虽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在监狱执行。但是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还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并且强度比取保候审要大的多。因此,当事人以及近亲属应当注意监视居住的时间,如果超过了6个月仍然没有解除或者没有变更为其它强制措施的时候,可以要求解除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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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劳动者没有身份证有居住证提取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者重新办理身份证,也可以凭借户口本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大部分地区不能凭借居住证提取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了解是否可以接受居住证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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