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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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它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专利权质押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是动产。其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是各种不同于专利权的权利。

(2)在专利权出质期间,质权人是绝对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质权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该权利的权利。

(3)在专利权出质期间,维持专利权本身的一切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如专利年费、专利规费等。但质权人如认为该出质的权利可能对自己有益,也可自己出费用,对这些费用,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补偿。

(4)专利质押登记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但是,专利质押除订立质押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权质押的设定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如下: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签订专利权方面的转让合同的话,那么是属于一种合法的情况,因为这个属于可以转让的标的,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利用专利权在进行质押的时候也是属于合法的,当然了,在专利权质押是登记的情况之下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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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它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在专利权出质期间,质权人是绝对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质权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该权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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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成立专利质押合同,如何做好专利质押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怎么样才能形成专利权质押合同 当事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合同或者包含质押条款的其他合同。专利质押合同应该具备以下内容。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必备事项有: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专利号 5、质押担保的范围 除了以上说到的五项内容,为了保障质权人的合法利益,专利质押合同最好还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1、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按照《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一项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当在授权后的每一个专利年度届满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年费。为保证质押专利处于有效维持状态,针对缴纳年费的义务,可以进行明确约定,有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2、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专利权处于质押期间的,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许可该专利。但是,因专利权转让、许可,尤其是专利许可,是专利运用并获取收益的重要方式,出质人和质权人就此问题及相关收益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可能会有利于债务的提前清偿、按期履行。 3、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的,该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其财产权将不存在,这种情况下会对质权人利益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质权人利益,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可以对此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以尽量避免后面的纠纷。 质押期间,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的,可能会造成质押专利的权利人主体有问题,进而影响质押专利的财产处分,对于这一问题,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应尽量予以明确,以尽量避免后面的纠纷。 4、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因有些专利权的交易、实施,与相关的技术诀窍、试验材料等技术资料有紧密的关系。为保障质权人的利益,在遇到无法按期履行债务的情况有效实现质权,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应尽量对此问题予以明确。
半个月以前我叔叔跟着几个朋友一起研发了一款产品并且申请了专利,如今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他为了筹集更多的资金,所以他打算质押专利权,了解下专利权质押含义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所谓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专利权质押的特征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它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
(1)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
(2)在专利权出质期间,质权人是绝对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质权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该权利的权利。
(3)在专利权出质期间,维持专利权本身的一切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如专利年费、专利规费等。
(4)专利质押登记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专利质押方式有很多种方式,质押就以该专利权去作为抵押当然这样的方式需要专利权人深思熟虑之后做出决定,假如由于质押的融资合作亏损,或者是贷款中没有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知识条款执行的话,该专利权重则会直接到导致失去,因此这里提醒下专利人对于专利质押要做好思想准备,是否有必要竹资源做出专利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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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以前我哥哥的公司因为融资的失败,所以他为了能够顺利的摆脱这个困难,所以他准备跟银行来抵押自己公司的专利来套取资金,想知道专利权质押登记去哪里登记
[律师回复] 专利权质押的登记
(1)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程序
质押合同登记申请的受理部门是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处。当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
①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②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
③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④按规定缴纳登记费。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⑤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⑥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⑦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2)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质押期间,可能出现的变更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着录项目变更。由于此时权利人对权利的处分权受到了限制,所以着录项目变更请求须得到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同意才可以提出。在提出着录项目变更请求时,除正常变更程序所需文件外,当事人还应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书面同意变更协议,经专利工作管理部审核批准,变更程序才能继续进行。否则,将不予变更。
②质押合同内容变更。变更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质押担保的范围、申请延长质押期限的,当事人应当向专利局提交当事人书面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报专利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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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一家生产型制造公司,最近几年实业不好做,所以公司想要转型,就去外面投资了,谁知道投资失利,导致公司自资金短缺,公司最近又要办一个项目所以钱,所以想要把我们公司的核心专利权拿去质押贷款用来翻身,请问专利权质押办理机构是?
[律师回复] 一般是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后,在国家知识产局办理备案。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标准表格),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2、主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涉及反担保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担保合同,以上皆需提交原件;   
3、出质人、质权人身份证明;   
(1)中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个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   
(2)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原件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同时,参照上述
(2)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需提交外国单位负责人的护照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专利权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由出质人出具,若专利权在出质前存在实施许可的情形,需在说明中声明已将该情形告知质权人。专利权出质前没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出质人亦需要说明。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如何进行专利权质押
[律师回复] 一、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注册地点为天津地区的企事业法人
(二)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三)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1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
(四)该专利权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
(五)已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正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六)信贷业务只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和承兑业务。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相关产品检索材料,专利评估机构对专利质权价值的评估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专利权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7、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
8、专利权人同意以专利权出质的书面承诺,如果一项专利存在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则所有专利权人均要书面承诺同意以该专利权出质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程序
1、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须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材料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审查
3、初审合格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向贷款方出具推荐意见
4、以反担保方式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应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以及有关材料
5、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收到中国知识产权局发送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后,应向知识产权局备案,由知识产权局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通知贷款方
四、办理时限
以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单位提交的合格申请材料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情况提出认定意见。
你好,律师,我们公司想要进行专利权质押,我是负责这件事的,听说要进行登记办理,我想请问下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协调管理司(以下简称协调司)负责。
二.登记申请文件齐备且费用交纳完毕之日为受理日。
三.协调司将受理后的申请文件输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数据库”,进行管理。
四.如需补正,通知当事人根据《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五.逾期不补正、补正不合格或出现不予登记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六.对登记申请所涉及的专利权进行检索,确认其在质押期间的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七.自受理日起15日内(不含补正时间),协调司对登记申请作出审查决定。
对不予登记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对准予登记的,向当事人及我局流程管理部门(审查一部、六部和七部)发出《准予登记通知书》,进入各审查部门相应的授权后管理程序。
八.涉及已质押专利权的著录项目变更请求等有关事项,审查一部、六部和七部在接到请求后,应当首先经协调司确认其已获得质押双方同意后再予办理其他手续。
九.对以非法手段骗取质押合同登记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十.当事人凭协议及有关文件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变更或转质登记。
十一.因质押期满或其它原因需解除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十二.登记注销后,协调司向当事人及我局流程管理部门(审查一部、六部和七部)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进入各审查部门相应的授权后管理程序。
十三.债务清偿失败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置质物。
涉及专利权转移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协调司设立“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簿”,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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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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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以前我表弟的公司因为投资的一家企业破产了,因此这个情况严重的拖累了他公司的现金流,如今他打算质押专利权,想知道解除专利权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律师回复] 回答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专利权质押合同内容有哪些?
写回答 共1个回答

八戒知识产权
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 2019-05-17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出质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为全体专利权人。那么专利权质押合同内容有哪些?专利权质押是什么?专利权质押合同内容有哪些?
1、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代理人或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专利件数以及每项专利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颁证日;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7、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8、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9、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10、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1
1、违约及索赔;1
2、争议的解决办法;1
3、质押期满债务的清偿方式;1
4、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1
5、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全民所有制单位以专利权出质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单位或人向外国人出质专利权的,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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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所拥有的的专利权,担保债务的履行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将折价拍卖变卖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权利。当然了,如果是属于这样的一种质押情况的话,标的物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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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怎么样才能形成专利权质押合同 当事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合同或者包含质押条款的其他合同。专利质押合同应该具备以下内容。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必备事项有: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专利号 5、质押担保的范围 除了以上说到的五项内容,为了保障质权人的合法利益,专利质押合同最好还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1、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按照《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一项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当在授权后的每一个专利年度届满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年费。为保证质押专利处于有效维持状态,针对缴纳年费的义务,可以进行明确约定,有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2、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专利权处于质押期间的,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许可该专利。但是,因专利权转让、许可,尤其是专利许可,是专利运用并获取收益的重要方式,出质人和质权人就此问题及相关收益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可能会有利于债务的提前清偿、按期履行。 3、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的,该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其财产权将不存在,这种情况下会对质权人利益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质权人利益,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可以对此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以尽量避免后面的纠纷。 质押期间,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的,可能会造成质押专利的权利人主体有问题,进而影响质押专利的财产处分,对于这一问题,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应尽量予以明确,以尽量避免后面的纠纷。 4、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因有些专利权的交易、实施,与相关的技术诀窍、试验材料等技术资料有紧密的关系。为保障质权人的利益,在遇到无法按期履行债务的情况有效实现质权,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应尽量对此问题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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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将专利权进行质押
[律师回复] 一、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注册地点为天津地区的企事业法人;
(二)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三)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1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
(四)该专利权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
(五)已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正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六)信贷业务只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和承兑业务。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相关产品检索材料,专利评估机构对专利质权价值的评估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专利权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7、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
8、专利权人同意以专利权出质的书面承诺,如果一项专利存在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则所有专利权人均要书面承诺同意以该专利权出质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程序
1、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须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材料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审查
3、初审合格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向贷款方出具推荐意见
4、以反担保方式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应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以及有关材料
5、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收到中国知识产权局发送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后,应向知识产权局备案,由知识产权局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通知贷款方
四、办理时限
以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单位提交的合格申请材料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情况提出认定意见。
你好,我们公司现在没钱了,想向银行申请贷款8000万,但是银行说要有抵押或者质押,现在我们公司想把我们公司的部分专利进行质押,请问专利权设定质押有什么规定啊
[律师回复] 专利权质押以专利权合法有效为前提。在设定专利权质押时,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首先,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它只能依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又只能在其依法产生的地域内有效。
①在其他国家获得的专利权在我国未必有效,因此,在我国设定专利权质押,必须以我国合法有效的专利权为标的。
其次,由于专利权具有一定的保护期,质押设定时应以设质专利权尚未进人公有领域为要件。同时还应注意设质专利权的有效期须长于质押担保期间,否则会使债权人的担保利益无从实现。此外,即使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如若专利权经济寿命终止,则该专利权因丧失财产性而不得设质。专利权的经济寿命指专利权有效使用并创造收益的持续时间。
②由于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专利权的经济寿命往往短于法律寿命,这样便出现专利权合法存在但却无用的情况。如若将这类专利权设定质押,将直接威胁到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有瑕疵的专利权不得设质。对于那些提出撤销请求或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专利权以及存在权属纠纷的专利权,由于其权利性质及归属处于不确定状态,若以此设质,必然导致债权人担保利益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质押的担保功能和价值。因而原则上这类专利权不应设定质押。
第四,专利申请权不应成为专利权质押标的。专利申请权是请求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权利,它一般归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况下则归属单位。根据我国专 利法,专利申请权可依法转让,因而专利申请权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但专利申请权不等于专利权,申请专利未必就能获得专利权。由于此时尚未授予专利权,而专利权质押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专利权为前提的,因此专利申请权不能成为专利权质押的标的。
第五,临时保护期内的财产权也不能成为专利权质押的标的。为保护发明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在发明专利的公开日到授权日的一段期间内,虽然申请人尚未获得专利权,但可以要求实施其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也即法律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授权前的临时保护。临时保护期内的财产权毕竟不同于专利权,因此也不能作为专利权设定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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