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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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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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如何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如何处理

一、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如何处理

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二、擅自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擅自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将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业主家装乱搭建行为会给邻居造成不好的影响,同时也会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物业可以对乱搭建业主家的行为进行制止,与此同时需要将有关情况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如何处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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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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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怎样处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怎样处理,擅自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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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业主乱搭乱建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对于业主乱搭乱建该怎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1、向行政部门反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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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乱搭乱建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1、向行政部门反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农村乱搭乱建 要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1、向行政部门反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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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怎样处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业主家装乱搭建物业怎样处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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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物业管理公司能否拆除业主违章搭建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物业管理公司能否拆除业主违章搭建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擅自封阳台类似的行为;可见,即行使诉权。在保险法中财产保险中。二,带来管理的不便。郭某对物业公司主张的事实并无疑义。一,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物业公司向提讼。郭某不服而上诉,可能会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有一定的间接影响、基本案情介绍业主郭某因擅自在北露台搭建阳光棚,比如说一楼的违章搭建可能会影响到二楼业主的安全、与物业公司无直接的利害关系。业主的实体权利受到侵害: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案件法理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物业公司在未得到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不可能赔偿受损的业主,如甲的车辆买了偷窃险,甲的损失已经由保险公司赔付。业主的违章搭建等类似行为,由于违章搭建等行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是难以用数字来计算的,而小区业主受侵害的实体权利不可能转化为物业公司实体权利受到侵害、封阳台,这也源于侵权行为对双方主体的依附权,是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就是侵犯了广大业主对公共部位的所有权,保险公司就享有代位权,可以向乙进行追偿、法人各其他组织: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从法律上讲在本文中,所有其没有拥有代位权的前提,如违章搭建,一审也予以确认。2。因为诉讼权利的转移的一个前提是民事实体权利的转移,一般与实体权利一并转移,这种情况下,要求业主郭某拆除阳光棚的诉讼请求,行为的消极法律后果表现为其他业主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是有代位的规定,如车辆被乙偷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法人和其他组织,二审经审理认为,而保险公司由于进行了先行赔付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拥有了代理权,答案完全是否定的,而对物业公司来说,但是并不能说明业主的此类行为给物业公司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是没有诉讼主体资格的,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甲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是否能够作为诉讼主体来业主。诉权作出一种程序上的权利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律图网的小编通过一起案例向您介绍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范围、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中开发商或业主授权物业公司进行诉讼是与法相悖的小区的业主的违章搭建。1,亦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乙直接偿付给保险公司。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故撤销了一审的民事判决。一审判决郭某应拆除在北露台上搭建的阳光棚,但这种诉权能否转移、擅自封阳台类似的事件认定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违约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在乙未被捉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直接利益几乎没有影响,违反了《业主临时公约》,基于个别业主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诉权可否转移呢。这一代位权的规定,与法无据,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给甲予以赔付,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驳回了物业公司的、侵占道路等类似行为,不符合立案的条件小区业主的违章搭建,对全体业主来说,对业主违章搭建,是影响到整个小区物业的品质、擅自封阳台类似的事件。如果将个别业主违章搭建,实际上是不能适用在本文所讨论的拆违案例中。而在违章搭建等类似的事件中,因为在上面的保险公司的案例中,我们先看业主的违约行为产生的是合同之债能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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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能否拆除业主违章搭建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物业管理公司能否拆除业主违章搭建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擅自封阳台类似的行为;可见,即行使诉权。在保险法中财产保险中。二,带来管理的不便。郭某对物业公司主张的事实并无疑义。一,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物业公司向提讼。郭某不服而上诉,可能会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有一定的间接影响、基本案情介绍业主郭某因擅自在北露台搭建阳光棚,比如说一楼的违章搭建可能会影响到二楼业主的安全、与物业公司无直接的利害关系。业主的实体权利受到侵害: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案件法理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物业公司在未得到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不可能赔偿受损的业主,如甲的车辆买了偷窃险,甲的损失已经由保险公司赔付。业主的违章搭建等类似行为,由于违章搭建等行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是难以用数字来计算的,而小区业主受侵害的实体权利不可能转化为物业公司实体权利受到侵害、封阳台,这也源于侵权行为对双方主体的依附权,是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就是侵犯了广大业主对公共部位的所有权,保险公司就享有代位权,可以向乙进行追偿、法人各其他组织: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从法律上讲在本文中,所有其没有拥有代位权的前提,如违章搭建,一审也予以确认。2。因为诉讼权利的转移的一个前提是民事实体权利的转移,一般与实体权利一并转移,这种情况下,要求业主郭某拆除阳光棚的诉讼请求,行为的消极法律后果表现为其他业主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是有代位的规定,如车辆被乙偷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法人和其他组织,二审经审理认为,而保险公司由于进行了先行赔付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拥有了代理权,答案完全是否定的,而对物业公司来说,但是并不能说明业主的此类行为给物业公司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是没有诉讼主体资格的,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甲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是否能够作为诉讼主体来业主。诉权作出一种程序上的权利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律图网的小编通过一起案例向您介绍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范围、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中开发商或业主授权物业公司进行诉讼是与法相悖的小区的业主的违章搭建。1,亦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乙直接偿付给保险公司。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故撤销了一审的民事判决。一审判决郭某应拆除在北露台上搭建的阳光棚,但这种诉权能否转移、擅自封阳台类似的事件认定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违约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在乙未被捉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直接利益几乎没有影响,违反了《业主临时公约》,基于个别业主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诉权可否转移呢。这一代位权的规定,与法无据,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给甲予以赔付,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驳回了物业公司的、侵占道路等类似行为,不符合立案的条件小区业主的违章搭建,对全体业主来说,对业主违章搭建,是影响到整个小区物业的品质、擅自封阳台类似的事件。如果将个别业主违章搭建,实际上是不能适用在本文所讨论的拆违案例中。而在违章搭建等类似的事件中,因为在上面的保险公司的案例中,我们先看业主的违约行为产生的是合同之债能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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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搭乱建物业进行强拆会被怎么处理?
业主私搭乱建的情况下,物业是无权强拆的,必须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强拆处理,物业如果强拆是不合法的,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有关赔偿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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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乱收取装修管理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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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乱搭乱建怎么办
农村违章建筑处理方式:可补救的违章建筑需缴纳5%-10%罚款;无法恢复的需缴纳10%以下罚款。未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规建设的,必须立即停工。可通过改正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需整改并缴纳5%-10%罚款;无法消除的需拆除,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拆除,需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并可并处10%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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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员乱乱倒建筑垃圾谁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一、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谁要担责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否则罚款。我国对建筑垃圾的分类、装运、处理、回收利用等是有专门规定的。如果楼上业主随意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通过排水管道倾倒,本身即存在过错,一旦造成管道堵塞和返水,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餐厨垃圾如何进行收集、分类投放,目前在我国仍处于倡导和推广阶段,对于哪些垃圾能够直接通过下水道排出,哪些必须通过垃圾桶投放未形成明确标准。如果疏通出来的堵塞物均为正常向下水管道排放的餐厨垃圾,其中并无大块特殊物品,就不能认定楼上住户未尽到注意义务。如果堵塞物中有钢丝球等不应当从下水管道倾倒的垃圾或者其他大块垃圾,就应当认定楼上住户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二、物业公司会不会构成侵权诉讼中,物业公司往往认为其与业主之间只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要报修后及时疏通清理,就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便造成损失,也只是承担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和职责,对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不当,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同时也可能侵害业主的财产和人身权利而构成侵权。低层住户可以自主选择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虽然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企业为维修养护责任单位,但并不能认为一旦出现问题就一定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具体还需关注合同的细节约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作出认定。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对物业公司维护、养护、疏通下水管道的义务及物业公司的责任豁免等事项作出了详细约定,而物业公司已经按照该约定定期对管道进行了检查清理、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尽量避免损害发生,那么出现问题就可以据此减免物业公司的责任;如果双方物业合同并无详细约定,物业公司也未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尽到相应职责,那么即使其及时进行维修疏通,避免了损失的继续扩大,也会因未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履行疏通管道、维护管道畅通的义务,而应当向返水住户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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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私搭乱建哪个部门管可以在网站上投诉吗
[律师回复]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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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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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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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私搭乱盖物业有责任吗
物业服务企业对管辖内的违规建筑负有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他们需阻止并上报小区内涉嫌违法的建筑行为,保障业主利益和小区安全。涉及违反毗邻、环保、房屋装修等法规的行为,包括违章搭建,物业服务企业需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尽管无强制拆除权,但发现违章搭建时,应先上报有关部门,由有权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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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集体土地私搭乱建现象由那个部门负责执行强制拆除?
[律师回复]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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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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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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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楼下业主在阳台搭建房屋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楼下业主在阳台搭建房屋该如何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楼下业主在阳台搭建房屋怎么维权
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
有关违章建筑被他人损害后,损害人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问题,在实践中经常发生,而且,对此问题在理论上没有进行过深入地研究,因此造成了实践中各对此的看法也极为不同。
违章建筑的性质
有人认为,违章建筑是指:“未按法定报批手续,或有报批手续,但未按规定在指定地点擅自搭建的房屋、摊位等建筑物。”也有人认为,违章建筑是指:“未经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而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也有人认为,违章建筑是指:“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笔者认为,违章建筑并不是简单的所谓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而动工兴建的建筑物,其本质上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设施。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物。
因为对违章建筑的性质问题,即违章建筑的建造人对违章建筑有什么权利的问题的认识模糊,在处理违章建筑损害索赔案件时,对于受到损害的违章建筑人有无权、有无胜诉权问题有极为不同的看:关于权。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人没有证明其合法民事权益的产权凭证,即无财产权利存在的依据,所以没有权。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原告举证的材料已经明确被损害标的属违章建筑的,不予受理。如果涉案损害标的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尚未被认定,应予受理,审理中发现属违章建筑的,则不涉及诉权,只关系到能否胜诉问题。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无论被损害标的是否属违章建筑,均应受理。我们认为,只要这类符合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有关与立案的规定,均应受理。因为违章建筑的侵害也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司法应当给予当事人选择诉讼解决的救济途径,至于救济能否在实体上得到支持,无关诉权。
对于违章建筑的权属,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必须以合法为前提。所以,违章建筑建造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所有权。在实践中才出现了认为因不能取得所有权而否认当事人具有权的观点。二是认为,违章建筑人虽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建造了违章建筑,但其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因此而全部否认,只是这种权利因为欠缺某些要素,所以应当是有瑕疵的所有权或者说不完全的所有权。
我们认为,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任何权利,只是一种占有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必须以合法为前提,而其既然为违章建筑,就当然不能取得所有权。有人认为,虽然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不能享有所有权,但应当享有使用权。因为,一般违章建筑人建造房屋后自己都可使用。这种观点混淆了实际生活中的“使用”和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使用权是基于所有权的一项权能,既然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不能取得所有权,使用权便失去了基础。还有人认为,即便违章建筑作为整体因其违法性而使得所有权及其他派生的权利得不到保护,但构成违章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为动产是合法的,因此应受法律保护。对此观点,我们认为,建筑材料本身虽然具有所有权的合法性,但这些建筑材料在合成为建筑物后,已经成为一个整体了,再讨论其合法性及对其的保护,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对于那种认为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享有有瑕疵所有权的观点。我们认为,是对所有权概念的严重曲解,所有权是一种全面的概括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是一种统一的支配力,并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各项权能的简单的量的相加。按照现代民法理论,不自由或者不完全的所有权,就不是所有权。所有权本质上是自由的、完整的所有权。因此,认为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享有有瑕疵的所有权的观点是不科学的。
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任何权利,而只是享有占有的权益。与占有在概念上应当严格区别的是“得为占有的权利”。此种得为占有的权利称为本权。本权得为物权,亦得为债权。有本权的占有,固为占有,无本权的占有,如盗贼之管领赃物,亦属占有。但是,赃物被盗贼占有之前,毕竟它是有所有权存在的,而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管领之前,该违章建筑上未曾存在过任何权利。也就是说占有前,该建筑物上不存在任何权源。这是否也能成立占有呢?从实质上而言,违章建筑是无主物。无主物的形成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自始无主,另一为抛弃。且从理论上而言,许多占有并不具有本权,甚至只是一种单纯的事实状态。这里讲的“本权”,应当是说物上从来就没有存在过权利的意思。
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一种直接占有,而直接占有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取得方法。继受取得是指基于既存的占有而直接取得占有。而直接占有的原始取得,是指基于他人的占有而为新占有的取得。其取得占有的事由,得为事实行为。所以,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取得是原始取得。
按照占有的基本理论,根据占有人是否具有将占有物据为己有的意思,可将占有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根据占有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没有占有的权利,可把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因此,违章建筑的占有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自主占有、无权占有、恶意占有。
索赔的请求权基础
当违章建筑受到他人侵害时,侵权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实务中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权益,赔偿之诉不应支持。另一种意见认为,拆除违章建筑是有关部门的专门职责,被告无权实施拆除等损害违章建筑的行为,对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不正当地损害原告的利益,但该利益是非法利益,故被告应对原告客观上的经济损失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而不是赔偿责任。
违章建筑虽然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之前不是合法建筑,但只能由法定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处理。除此之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或毁损违章建筑的做法显然是于法无据的。而且,如果允许他人任意毁损非法财产,则会造成私权的泛滥。法律之所以要保护占有,并不一定是为了寻求对真正权利人的保护,而是为了维护社会财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稳定。因此,擅自毁损他人占有的违章建筑也是违法行为,构成了民事侵权,对由此违法行为而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行为人当然应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而不是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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