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会申请强制执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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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信用社会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已经获得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这个时候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信用社会申请强制执行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信用社会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信用社会申请强制执行吗?

1、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如果被强制执行,会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划拨。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进行扣留、提取。

2、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欠信用卡逾期不还,强制执行怎么办

1、如果逾期用户暂时无力还款,那么建议主动联系银行客服进行协商,将自己暂时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说明清楚,并且表达自己积极还款的意愿,然后就可以尝试提出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的申请,还可以尝试申请停息挂账

2、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轻易的起诉信用卡逾期用户,因为对于银行来说,起诉也是有花大量的人力、财力的,所以只要信用卡用户有偿还欠款的意愿,并且在想办法还款,那么银行会酌情考虑撤回起诉的。然后信用卡逾期用户只需要按照和银行新商量出来的还款计划按时逐期偿还欠款即可。

3、如果法院已经受理,那么经过法院判决后,信用卡用户就必须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如果拒不执行那么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是是所说的老赖,一旦成为老赖,后期办理信贷业务是基本没有希望了,并且我们的正常生活也会受到影响,比如不能乘坐飞机,二等座以上的动车,不能出国旅游,不能住五星级酒店等。

三、信用卡还款有困难,停息挂账后会产生哪些影响

1、停息挂账后虽然可能还没有逾期,但是在银行眼中也是属于失信客户,办理信用卡银行贷款等业务会被拒。

2、信用卡提额会被拒,同样的道理,有的银行提额是会去查征信的,也就是进行贷后管理,而征信报告上出现停息挂账,说明还款能力不行,自然不会轻易提额,说不定还会降额。

3、停息挂账后也要按协议中的约定按时还款,否则逾期也是会影响征信,被银行催收的。

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为逾期和违约的行为承担高额的违约金或者逾期利息,增加自己需要偿还的数额,加重债务负担;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没有还款,还有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名下的财产,比如划扣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余额或者直接拍卖名下房产。如果被强制执行,会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都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信用社会申请强制执行吗,这个问题在上文当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强制执行,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都是可以提出书面的申请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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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您因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存在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驾驶证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如何恢复???
[律师回复] 强制戒毒两年,当事人有病的,不能确定能否转为社区戒毒,但当事人存在《戒毒条例》第三十四条或者第四十在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转为社区戒毒。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规定:《戒毒条例》第三十四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以及因严重残疾、疾病、年老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对依照前款规定未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第四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患严重疾病危及生命的,或者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不具备医疗条件、短期内无法治愈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将强制隔离戒毒变更为社区戒毒的意见,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变更意见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转送至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执行社区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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