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咨询人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到所在地街办、镇(乡)人民政府,领取《建房申请定点审批表》和《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表》填写后,经当地组、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所在地街办、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规划局审批《建房申请定点审批表》。
镇(乡)人民政府将审批后的《建房申请定点审批表》和《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表》报区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建房。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农村居民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首先需要向自身所在村的村委申请。如果村委审核通过,然后就可以到上一级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填写相应的资料,之后就是一级一级的申请、审核,直到获得区人民政府的审核通过,申请人就可以获得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接着就可以建筑房屋了。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房屋建设完工后,经国土资源局验收,由国土资源局农房科发放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每人30平方米,三人以下按照散人计算,三人以上的,按照实际人口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可耕地以外的土地,每户可以增加用地面积30平方米。
在我国的土地权利归属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不管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土地的所有权都只能是由国家享有的,我国的公民个人是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的,并且土地的使用权也是存在一定的使用期限的,此时要及时的注意和了解相关的规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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