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能够裁定驳回申请。
其实,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破产之前并非需要先提起诉讼,在申请破产的时候都是直接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相应的材料,由人民法院直接组成清算组织对企业进行清算。如果说债权人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破产了的话,人民法院其实是能够强制执行债务人马上还款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债权人可不能够不诉讼直接申请破产?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