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如何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

1、犯罪的时间和地点。

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的。

在通常情况下,时间和地点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但是,时间和地点往往反映行为本身的危害程度。

如:

在战时的某些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比平时严重得多;

在受灾地区进行盗窃犯罪活动比在一般地区危害性更大。

2、犯罪的手段和方法。

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用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实施犯罪,对犯罪构成并无影响,但手段特别残忍、方法比较狡猾的犯罪,则情节必然严重。

非法拘禁他人,又有殴打、侮辱情节的,情节就比较严重。

3、犯罪的动机。

故意犯罪的动机都是不良的,但却有程度的差异。

如:

出于报复或栽赃陷害的动机,就是属于特别恶劣的情节;

出于贪财动机的杀人,比因受迫害和侮辱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时激愤的杀人严重;

出于追求腐化堕落或贪图享受而贪污,比为了缓和家庭暂时的经济困难而贪污的情节恶劣。

4、犯罪的结果和后果。

情节的轻重也反映在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害结果及其引起的危害后果的大小上。

显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比数额较小的严重;

杀害多人比杀害一人严重;

强奸多次比一次严重。

5、犯罪对象的具体情况。

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

对象的具体情况不同,也反映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比如:

乘人危难之机进行抢劫比一般抢劫严重;

对缺乏抗拒能力、孤立无援或者处于从属地位的人,对孕妇、老、弱、病、残、盲、哑的人实施犯罪比对一般人实施犯罪情节恶劣;

盗窃军用物资或救灾物资比盗窃一般财物危害性大;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比教唆成年人犯罪的情节严重

6、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情况。

社会危害性的程度还取决于行为人的与实施犯罪有关的思想、行为方面的表现。

如,汽车司机一贯违章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比偶然违章出现事故的严重;

多次诈骗、盗窃比偶尔诈骗、盗窃的恶劣;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的,比一般公民犯这些罪的情节严重。

7、犯罪后的态度。

犯罪以后是自首、积极退赔、采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如何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6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连云港152****461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730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4****339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怎样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怎样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区分结果加重犯与情节加重犯?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区分结果加重犯与情节加重犯?问题解答如下, 结果加重犯与加重情节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构成要件上。
除四个方面的任一要件内容以外,犯罪主体的身份还有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以及犯罪目的、动机等都可以作为情节而被加重处罚,因而中的严重情节不带有特定性,而中的加重结果带有特定性。
(二)罪数上。
1、情节加重犯的罪数
情节加重犯可能是实质的一罪也可能是,牵连犯、连续犯等都可以作为情节加重犯论处。
2、结果加重犯的罪数
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对于结果加重犯而言,基本犯罪只有一个,不能是数个。
(三)相对情况的不同。
与情节加重犯相对的是情节减轻犯,我国刑法规定了可能出现立功、自首等情况作为情节减轻犯。而结果加重犯不可能有结果减轻犯,我国刑法也未对此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0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一、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的定义
结果加重,即犯罪行为出现了一定的犯罪后果就要加重处罚,如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和罪致人重伤、死亡。
情节加重,即犯罪行为是在特定的场所进行或者采取特定的手段实施而对其加重处罚,如入户抢劫、持枪抢劫、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二人以上等。
二、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的区别
(一)构成要件上
情节加重犯除犯罪构成要件四个方面的任一要件内容以外,犯罪主体的身份还有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以及犯罪目的、动机等都可以作为情节而被加重处罚,因而情节加重犯中的严重情节不带有特定性,而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带有特定性。
(二)罪数上
1、情节加重犯的罪数
情节加重犯可能是实质的一罪也可能是法定的一罪,牵连犯、连续犯和想象竞合犯等都可以作为情节加重犯论处。
2、结果加重犯的罪数
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对于结果加重犯而言,基本犯罪只有一个,不能是数个。
(三)相对情况的不同
与情节加重犯相对的是情节减轻犯,我国刑法规定了可能出现立功、自首等情况作为情节减轻犯。而结果加重犯不可能有结果减轻犯,我国刑法也未对此有相关规定。结果加重犯是法定犯,是法定,必须有法律规定。
三、常见的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致人重伤的、死亡的;
3.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6.绑架致人死亡的;
7.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放火、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9.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0.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
四、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吸食毒品怎么分辨情节严重或情节较轻
[律师回复] 对于吸食毒品怎么分辨情节严重或情节较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吸食毒品情节严重的程度需要依据事实来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
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该怎么认定犯罪情节较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认定犯罪情节较轻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情节较轻怎么认定
(1)关于犯罪主体方面,即犯罪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及职业情况,是否系未成年人,是否精神健全,是否具有特殊身份等。
通常情况下,未成年犯、老年犯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犯罪人,在罪行本身并不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而某些犯罪如果由特殊身份的人实施就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如利用教师身份实施猥亵儿童犯罪,即使只判处了拘役,也不宜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2)关于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主观罪过(故意或过失)、犯罪动机等。
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相对于故意犯罪可优先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对出于义愤、防卫或者因为紧急避险以及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抚养小孩、赡养老人等动机实施的犯罪,可以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而对于一些动机卑劣的犯罪不宜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3)关于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及犯罪对象等方面。
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害人身心受伤害较小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可以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而对于犯罪手段残忍、被害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对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实施的犯罪,则不宜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若犯罪后果未发生,或者已发生但在事后得到完全或者大部分弥补的,也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如预备犯、中止犯等。
(4)关于犯罪客体方面,刑法所要保护的法益越重要,对认定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较轻,越要从严把握。
例如,抢劫本身属于严重犯罪,具有持枪抢劫、入户抢劫等加重处罚情节的,即使同时具备其他从轻、减轻情节,整体上通常也不宜评价为犯罪情节较轻。相反,如果基本犯侵犯的法益不那么严重,那么,即使具备加重情节,在综合考量其他从轻情节、因素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评价为犯罪情节较轻。
情节的意义
情节作为犯罪构成的罪量要素,对于犯罪成立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在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是纯正的情节犯,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等概然性的规定给司法人员留下了自由裁量的广阔空间。在1997年刑法修订中,除保留了纯正的情节犯以外,增设了大量的不纯正的情节犯。不纯正的情节犯不象纯正情节犯那样概括,而是对构成犯罪的罪量要素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当然,这些现象也在刑法理论上引起了某些争议,例如这些构成要素在犯罪构成中的归属以及这些犯罪的责任形式的确定等。对此,应当从刑法理论上加以解决。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严格地认定这些情节,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如何认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如何认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过失犯罪情节较轻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过失犯罪情节较轻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关于犯罪主体方面,即犯罪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及职业情况,是否系未成年人,是否精神健全,是否具有特殊身份等。通常情况下,未成年犯、老年犯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犯罪人,在罪行本身并不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而某些犯罪如果由特殊身份的人实施就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如利用教师身份实施猥亵儿童犯罪,即使只判处了拘役,也不宜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2)关于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主观罪过(故意或过失)、犯罪动机等。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相对于故意犯罪可优先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对出于义愤、防卫或者因为紧急避险以及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抚养小孩、赡养老人等动机实施的犯罪,可以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而对于一些动机卑劣的犯罪不宜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3)关于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及犯罪对象等方面。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害人身心受伤害较小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可以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而对于犯罪手段残忍、被害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对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实施的犯罪,则不宜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若犯罪后果未发生,或者已发生但在事后得到完全或者大部分弥补的,也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如预备犯、中止犯等。
(4)关于犯罪客体方面,刑法所要保护的法益越重要,对认定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较轻,越要从严把握。例如,抢劫本身属于严重犯罪,具有持枪抢劫、入户抢劫等加重处罚情节的,即使同时具备其他从轻、减轻情节,整体上通常也不宜评价为犯罪情节较轻。相反,如果基本犯侵犯的法益不那么严重,那么,即使具备加重情节,在综合考量其他从轻情节、因素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评价为犯罪情节较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帮信罪的犯罪情节轻微严重怎么判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会根据情节的轻重来决定。要是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是初次犯罪,而且只受到了管制、拘役或者罚金这类较轻的处罚,那可能会从轻处罚。要是有自首、立功、退赃这些表现,那处罚也会更轻。但要是情节比较严重,比如多次协助、涉案金额大、后果严重,那可能就会面临有期徒刑,甚至要交高额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重新轻伤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律师回复] 对于重新轻伤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人民送达的《举证通知书》。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和判几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和判几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的规定,罪的情节轻微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综上,罪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从犯罪主体、犯罪的状态和自首来认定。
三、罪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有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其中,“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那些情节算是严重.
[律师回复] 情节严重并不单指后果的严重性。行为人的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者导致权利人人身、财产重大损害。虽然司法实践中并不能以此作为判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唯一标准。笔者认为,拒不执罪中的“情节严重”,不是指特定的某一方面的情节,而是指任何一方面的情节,只要有一方面情节严重,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应构成犯罪。它涉及客观、主体、主观方面的内容。有学者认为反映拒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因素有“行为程度,如是暴力、多人、多次应当予以定罪;执行标的的情况,如执行标的涉及社会意义重大、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实际危害后果,如造成执行人员受伤、执行工具损害、裁判无法履行、权利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等严重后果;行为人的罪过程度,如蓄谋已久、屡教不改、无理取闹的等要考虑治罪;社会影响,如公然对抗、当众散步,也应当考虑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应包含手段的恶劣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拒执行为具有多样性,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暴力型、赖账型、隐藏型、逃债型、挥霍型等几种类型。通过比较,可以发现暴力型拒执往往伴随着执行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手段最为恶劣。从行为的规模来看,聚众拒执与单独拒执相比,由于聚众拒执的参与人数多,破坏性大,社会危害性大,手段恶劣。从行为的次数来看,多次拒执对申请执行人影响大,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手段恶劣。从执行标的的性质来看,涉及一些社会意义重大如抢险救灾物资、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情况,社会影响恶劣,也应认定为行为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不应包括执行标的具体数额。对于拒执有财产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判,其数额是否作为拒执行为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该《解释》没有作出规定。但有些地方,如浙江省高级、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一般是指无法执行的标的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虽不到5万元但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又贵州省高级、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意见》规定:“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标的金额达3万元以上的;或者金额不足3万元,但拒不执行行为造成权益人严重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笔者认为,以数额来作为判断情节严重的标准并不合理。司法实践中,有的被执行人虽然最终缴纳了执行款,但在执行期间实施过拒执行为,严重妨碍执行工作,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执行标的额数额较小,如农民工工资,行为人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将显失公平,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重婚情节轻微会判多久?
重婚情节轻微会判一个月到六个月的拘役,根据规定,犯了重婚罪的公民受到最重的刑事处罚为二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对重婚情节轻微会判多久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包庇罪怎么区分情节是严重还是情节较轻,两种又分别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有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该条规定的罪名是窝藏罪、包庇罪。关于“情节严重”如何认定,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尚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实践中各地认识不一,造成量刑的偏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
1、从窝藏、包庇的对象看,符合下列四种对象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⑴犯罪分子罪行严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⑵犯罪分子正在被通缉的;⑶犯罪分子正在被公安机关追捕,情况紧急的;⑷犯罪分子是脱逃犯、越狱犯的。需要注意,对行为人“明知”的范围应限定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予以窝藏、包庇,不需要明知犯罪分子属于上述四类对象。
2、从窝藏、包庇的行为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严重”:⑴行为足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正在进行的追捕的;⑵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不断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⑶窝藏、包庇犯罪分子三次以上或窝藏、包庇犯罪分子三人以上的。
3、从妨害司法的后果看,符合下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⑴因窝藏、包庇行为造成犯罪分子长期不能归案的;⑵帮助犯罪分子逃往境外的;⑶因窝藏、包庇行为至犯罪分子未能及时归案,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供参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绑架罪怎么算情节轻重
现行法律未明确绑架罪中情节轻微的具体标准,此判断权交由各级法院审判人员。他们需全面评估绑架行为的手法、结果、受害者身份、执行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图和动机等因素,才能作出准确判决。这要求审判人员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审慎态度,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刑法》两个条款中的三个罪名即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有二个是针对公司设立中的虚假出资行为而设定的。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往往是虚假出资的一种后果,而虚假出资又往往是虚报注册资本的一种手段,两者常常交织在一起并不总是泾渭分明的,这种情况即属于法条竟合。三罪又是结果犯,因此必须是已经骗取公司登记的,不存在未遂犯罪形态。在或数额巨大、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种情形中,只要具备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因此,在公司设立阶段,其核心涉及的是虚假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常经营的;
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③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④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0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如何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