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销房屋备案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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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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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可以撤销房屋备案合同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可以撤销房屋备案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房产测绘中心确认的预测绘和实测绘报告;

3、因售房单位的责任,超过约定期限1年内未办理登记,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退款凭证;

4、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批准后无力偿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需提交贷款机构出具的证明;

5、售房单位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具体房屋信息录入错误;购房人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要求更正合同信息的;需提交新签订并备案的合同;

6、购房人因出国留学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

7、购房人(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8、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如果开发商和买家签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没有办理备案登记,这反而是不合理的,正常情况下备案登记后开发商会通知买家领取已经备案过的合同,在备案合同上可以查到备案号,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是为了更好的监管房屋交易市场,保障买方和卖方的合法利益。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可以撤销房屋备案合同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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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备案后,开发商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3、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4、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5、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6、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 7、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手续。 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例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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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
[律师回复]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②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
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②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4、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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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些原因,弟弟买了一套房,但是想撤销已经备案的合同,很多人都说房屋买卖合同备案了就不能撤销,我们不太懂,听到这个消息很着急,请问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撤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网签合同撤销及信息变更的程序为:
(一)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先到房管部门撤销备案,并取得备案合同注销证明;
(二)从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信息申请表》,双方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
(三)撤销网签合同的,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解除合同书面协议,携带双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撤销合同理由凭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申请表、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
(四)变更网签合同信息的,由企业携带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合同理由凭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申请表、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由开发企业到场办理;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受理企业申请。经审查,对符合合同撤销条件的,在系统中注销网签合同信息,并将楼盘表中该套房屋状态转为“可售”;对符合合同信息变更条件的,在系统中直接变更,房屋网签合同编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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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房屋备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可以撤销房屋备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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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被网签没有备案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3、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4、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5、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6、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 7、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手续。 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例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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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备案了还可以申请开发商撤销备案吗
[律师回复] 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3、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4、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5、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6、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 7、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手续。 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例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律师回复] 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消灭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条件的合同。
二、《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当具体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条件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所取得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撤销权之诉,而不能单方面直接向对方行使。但可撤销权是有期限限制的,超过了法定期限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后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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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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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在19年底在上海的浦东新区看中一套二手房,网签备案了,去交易中心提交材料2个工作日后,电话我说我的材料有问题,不能过户,我去浦东新区另外一个交易中心咨询说没问题的,可以过户,我现在想把我提交的网签备案材料给撤了,换一个地方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后能撤销吗?
[律师回复]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要提供什么材料?
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注销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注销申请书(有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注销的证明);
(二)购房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所有的买卖合同(有备案证明的还需提交备案证明);
(四)注销原因文件;
(五)承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例如,如果商品房位于无锡新区,还需提供无锡新区房产管理局出具该处房屋未办理初始登记,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情况证明(原件)。注意,此证明当日有效,必须在准备好备案注销的其他资料后再办理此证明并当天递交注销申请,否则逾期作废。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和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实际需要,一些城市实施了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注销(以下简称合同注销)的认识尚不够深入和统一,以致各地的具体操作程序差异较大。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手续。
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例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
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网签合同,房东带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申请撤销网签。
3、如果办理过程涉及到手续费应由买方承担。
4、办理这种手续时需要本人要到场,本人不到场,需要有委托书才能够办理。
你可以按以上提示去交易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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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撤销权,如何认定撤销权,撤销权与形成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 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二、什么是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形成权具有下述特点: 1、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 2、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 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 4、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 5、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
舅舅前段时间遇到一件不开心的事,舅舅购买的房子,签了合同后,准备过户了,但是合同搞丢了,没办法过户,问房屋合同丢失撤备案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注销和变更。
注销和变更从受理之日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注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为14个工作日。
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
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相关单位留存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时应写明存档份数。
4、填写变更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必写原内容。合同第22条变更时,必须将要删除的合同带齐,加盖合同作废章。
5、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
6、注销登记备案必须带齐所有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需带一本合同;合同必须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网上登记备案。但是,买卖双方一旦因故解除合同需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注销手续,则并非那么简单易行。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
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变更登记申请表、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内信息填写完毕后,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经过备案的买卖合同、申请表等资料至房管窗口办理。要提醒大家的是,如二手房买卖合同非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是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备案的),则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合同是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操作,则需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三方一起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在填表过程中,需要注意:
1、表格内的经纪机构意见一栏,请在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前,提前填好,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
2、表格内的申请人签章栏一栏内的转让人和接收人的签章,必须由当事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签证下,当面签字;
3、此业务,必须当事人(如有中介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需到场)。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有哪些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受领。
3、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房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除了以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外,守约方亦可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房屋的质量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4、其它违约行为。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形外的其他履行附随义务时存在的违约行为。
购房合同中违约多数由开发商引起,实践当中,最为觉的开发商违约责任形态主要包括: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设备及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变更规划设计、房屋质量不合格、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上述违约情形均作出了较为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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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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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怎么撤销备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怎么撤销备案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
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变更登记申请表、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内信息填写完毕后,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经过备案的买卖合同、申请表等资料至房管窗口办理。要提醒大家的是,如二手房买卖合同非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是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备案的),则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合同是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操作,则需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三方一起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在填表过程中,需要注意:
1、表格内的经纪机构意见一栏,请在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前,提前填好,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
2、表格内的申请人签章栏一栏内的转让人和接收人的签章,必须由当事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签证下,当面签字;
3、此业务,必须当事人(如有中介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需到场)。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有哪些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受领。
3、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房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除了以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外,守约方亦可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房屋的质量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4、其它违约行为。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形外的其他履行附随义务时存在的违约行为。
购房合同中违约多数由开发商引起,实践当中,最为觉的开发商违约责任形态主要包括: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设备及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变更规划设计、房屋质量不合格、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上述违约情形均作出了较为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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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怎样撤销备案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怎样撤销备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
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变更登记申请表、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内信息填写完毕后,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经过备案的买卖合同、申请表等资料至房管窗口办理。要提醒大家的是,如二手房买卖合同非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是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备案的),则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合同是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操作,则需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三方一起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在填表过程中,需要注意:
1、表格内的经纪机构意见一栏,请在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前,提前填好,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
2、表格内的申请人签章栏一栏内的转让人和接收人的签章,必须由当事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签证下,当面签字;
3、此业务,必须当事人(如有中介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需到场)。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有哪些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受领。
3、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房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除了以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外,守约方亦可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房屋的质量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4、其它违约行为。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形外的其他履行附随义务时存在的违约行为。
购房合同中违约多数由开发商引起,实践当中,最为觉的开发商违约责任形态主要包括: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设备及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变更规划设计、房屋质量不合格、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上述违约情形均作出了较为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可以撤销的情形有那些?
[律师回复]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②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 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②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4、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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