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保障属于再分配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最低工资保障属于再分配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最低工资保障属于再分配吗

一、最低工资保障属于再分配

最低工资保障不属于再分配,属于初次分配。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二、哪些情况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具体情况可以查看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及最低工资相关规定。

比如说: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休病假比较常见,病假期间不是不发工资,这一点HR要特别注意。

2、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这种主要是员工待岗的情况,工资结构中岗位工资(固定部分)为什么要设置成最低工资的情况,主要是节省企业成本。

3、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最低工资保障属于再分配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最低工资保障属于再分配吗
一键咨询
  • 168****7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1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0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3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失业保障月数最低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低保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吗?
[律师回复] 都有可能,户籍改革以后,公民户口性质(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户口)是需要到户籍部门才可以查询到的,因为现在统称为居民户口,是无法知道最原始的户口性质的。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九款中要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的区分,统一为居民户口。而家庭户表示户口本以是家庭为单位,是为了和集体户口相区别。居民家庭户口,应当分为“农村居民家庭户口“和”城镇居民家庭户口”两类。在2000年第三次统一更换户口之前,也就是1999年户口本,都是写的城市户口,而在2000年之后,户口被分类为:非农业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农业集体户、农业家庭户。在非农业户口里又分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和空挂户口。户籍制度正在逐步改革,以后户口就统称为居民户口了。
扩展资料: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的实际意义:标志着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还要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户口登记制度统一后,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建档立卡户属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律师回复] 这是针对贫困户,要通过村里面评选出来,及制作一个档案,也可到当地扶贫办查找。一. 基本概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二. 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1.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1?。 2.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8249万人为基数。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 3.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建档立卡户属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律师回复] 这是针对贫困户,要通过村里面评选出来,及制作一个档案,也可到当地扶贫办查找。一. 基本概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二. 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1.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1?。 2.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8249万人为基数。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 3.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年人均2900元提高至年人均3360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450元提高至月人均500元。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意见》(冀民〔〕106号)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1.3倍。照料护理标准,以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确定。
1.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农村低保标准×
1.3,即3360元×
1.3=4368元。取整定为4380元,即月人均365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
1.3,即500元×
1.3=650元月。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要求,照料护理标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确定,体现差异性。因此,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拟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确定,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拟按10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按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三)适用人群
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原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以及新申请审批通过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怎样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即墨区最低保障生活最低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发布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
2、设区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差别,分别确定、执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的调整。
2017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年人均2900元提高至年人均3360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450元提高至月人均500元。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意见》(冀民〔〕106号)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1.3倍。照料护理标准,以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确定。
1.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农村低保标准×
1.3,即3360元×
1.3=4368元。取整定为4380元,即月人均365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
1.3,即500元×
1.3=650元月。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要求,照料护理标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确定,体现差异性。因此,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拟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确定,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拟按10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按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三)适用人群
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原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以及新申请审批通过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城市的发展水平具体确定的。如果自己生活有困难,难以维持自己的生存需要的,是可以向政府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每月领取几百元的生活补贴,维护自己的基本生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7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保障基本生活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相结合,差异性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适度性提标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保障标准正常调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相结合”等原则,昆明此次调整方案将以“去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57元”为基数,平均增幅超过15。
经测算,昆明市今年城市低保标准综合增加55元。具体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宜良、晋宁、石林、富民以及高新、经开、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由原475元人月提高为530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由原420元人月提高为475元人月。
农村低保标准综合增加25元和30元。具体为:宜良、晋宁、石林、富民、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由原270元人月提高为295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由原185元人月提高为215元人月。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后,集中供养标准综合增加80元和65元,分散供养标准综合增加65元和55元。具体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宜良、晋宁、石林、富民以及高新、经开、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集中供养由530元人月提高为610元人月,分散供养由原430元人月提高为495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倘甸工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集中供养由原430元人月提高为495元人月,分散供养由原340元人月提高为395元人月。
此次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在西部12个中心城市排第三位;农村低保标准在西部12个中心城市排第四位。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3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那个低保证上写的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这是属于城市低保吗?
[律师回复]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分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户口性质区分,每月补助金额不等,在100-300左右,看当地生活水平。五保是指年满60周岁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或16周岁以下无父母的孤儿,孤儿年1500,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年1000,集中供养1500。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无劳动能力的; 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扩展资料: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2014年9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即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三无”人员,将享政府供养,吃、穿、住、医、葬五方面均将获得保障。此前,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已由政府供养。至此,北京市更高标准的社会保障工作完成对城乡弱势群体的全面覆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最低工资保障属于再分配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