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后,若是想要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征收决定等的材料。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采取行政或司法强制的方式处理纠纷。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二、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了可以反悔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三、被拆迁方一定可以获得住房保障吗?
1、被拆迁方不一定可以获得住房保障。
依法征收个人住宅且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不受轮候限制。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获得补偿差价。
(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结清差价。除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一致以外,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2)产权调换房屋公用分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的部分,由房屋征收部门按产权调换房屋的建安成本价格与被征收人进行结算。
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怎么起诉,发生拆迁纠纷之后,若是想要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在收到起诉请求之后,需要结合现行法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诉讼请求的决定。拆迁纠纷当事人,若是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那么可以按照规定,提出上诉请求。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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