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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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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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分别有:注意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和审查制度;注意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合同的标的、价格和其他内容等;注意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是否有违约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

(4)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

(5)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1、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相同吗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相同。区别在于:

1、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生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或自成立时生效,或生效条件成就、生效期限届至时生效等;

2、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四、合同规定不让转让可以转吗

合同规定不可以转让的,该合同就不能进行转让。合同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约定不能转让的合同不能进行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第一次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性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一方在欺诈胁迫或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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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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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准时出庭,手机静音或者关机、服装整洁、文明用语。将法官、或者律师电话录入手机或者随身携带,这样如果不得已延误、可能会迟到的情况下,要提前20分钟以上说明情况,避免被判缺席、或者视为撤诉。
其次,如果是被告,那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没有取证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不用因为对方言语而有失分寸、只要表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可能就可以了,言语不当有可能反而对自己不利。原告相反。
最后,一定要携带好传票和身份证,若万一忘记了,记得找你的律师或者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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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是被告,那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没有取证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不用因为对方言语而有失分寸、只要表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可能就可以了,言语不当有可能反而对自己不利。原告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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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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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准时出庭,手机静音或者关机、服装整洁、文明用语。将法官、或者律师电话录入手机或者随身携带,这样如果不得已延误、可能会迟到的情况下,要提前20分钟以上说明情况,避免被判缺席、或者视为撤诉。
其次,如果是被告,那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没有取证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不用因为对方言语而有失分寸、只要表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可能就可以了,言语不当有可能反而对自己不利。原告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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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您好,我朋友是第二次被起诉离婚,所以她很着急,想知道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一些?
[律师回复]
1、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2、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第二次起诉离婚怎么写诉状?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4、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的准备
  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5、第二次起诉一定能离掉吗?
  虽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都判决离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离掉,由于每对夫妻的家庭情况和离婚诉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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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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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最近想着自己创业,从开个小店做起,看了好几个月门面,终于看中了一个不错的地段,价格也还算公道。明后天就要签合同了,我想问下,门面的租赁合同和一般房屋住宅的租赁合同是一样的吗?我第一次门面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有什么需要我特别注意,或者跟房主特别提出的要求吗?
[律师回复]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5、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6、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7、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以上就是你在门面签合同注意事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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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二、合同形式:1、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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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明年要结婚了,需要购买一个房子作为婚房,可是第一次买房又怕吃亏,不知道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才能避免以后不该发生的问题,所以在这里想问问大家,买方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律师回复]
1、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很多地方都说看五证,实际没必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交其他四个证,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替咱们把关更稳妥。
只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即可,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现在很多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但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
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为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了住宅到期自动续期,其他非住宅业界一般认为会缴费续期。
3、看清楚房屋用途
现在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用途为公寓。
关于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确,明确的就是公寓光照时间不需要满足两小时,另外公寓能否作为学区房,目前教育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一般来说,如果住宅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估计公寓将不能作为学区房,因此为了孩子入学购房的这点要特别慎重。
4、物业也不能忽视
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会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关系一般比较紧密,物业公司的声誉,以及物业合同中的很多约定,也要仔细阅读。
虽然成立业委会后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但目前的现实是很多小区因为居住率不足或者业主不愿多操心,业委会的成立遥遥无期,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很多纠纷,作为业主单兵作战,难度可想而知。
5、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
在合同签订时候,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楼,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另外就是是否是车库,一定要看规划,而不是听开发商口头承诺,不一定能停进去车的就是车库,很多层比较高的贮藏室也可停车的,开发商一般都说是车库,此时要看规划是否是车库,另外就是人防的车位,不能办证,也需要特别注意。
6、面积的约定
这是目前纠纷最多的情况,主要是大家都认为签订合同后,面积差距超过3%的,可以不用付费,实际这是错误的。
在这里如果和开发商有约定,先遵照约定,无约定再按照规定执行。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和购房人进行约定,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主。
这样的话,就直接采用测绘面积了,有效规避了那个3%的法定条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这点,可以在合同签订时直接约定面积,明确约定超过多少不再付费。
7、贷款问题的约定
开发商往往答应帮你贷款,但合同中开发商又不写清楚无法贷款可以退房,而是约定因为购房人信誉等问题导致不能贷款,让购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
这点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询个人信用或者合同约定清楚,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
8、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
开发商和购房人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但如果你细心就会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求对等待遇。
9、交房的问题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是经过哪个验收之后,有单体验收、综合验收还是竣工验收备案,还有消防验收等等。
必须明确:因为单体验收后,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约定清楚。
10、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约定
小区内的会所或者公共场所,现在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开发商往往只是告诉你说,小区内的会所、健身场所等等多么规范,多么先进,绕开产权问题。
如果你不约定这些场所的产权,有可能最终让开发商卖掉,买主不一定能让你免费或者优惠使用,如果合同约定这些场所的所有权归业主,则开发商不能出售这些场所。
1
1、对各类设施的约定
燃气、宽带等,往往开发商都只选择一家,导致用户无法选择,如果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让几家经营商进入小区,譬如宽带,不能只让我们被动的选一家啊,都进来那我们可以选择的范围就大多了,就有主动权了。
1
2、双方协商解决的内容必须多研究
凡是前面提到纠纷的内容,后面写双方协商解决的,一般都是对开发商不利的,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不能简单的协商解决,否则出现问题之后,你就没有追责追赔的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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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注意事项首先就是要注意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其次要仔细检查劳动合同中是否有不平等的条款;最后就是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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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从小父母就离异了,我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大学期间一直是半工半读,毕业之后也自己一个人在外打拼。现在终于有一点积蓄了,想买一个小户型的房子,把妈妈接到身边来。但因为是第一次买房,很多事情不懂,所以想问问买房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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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荆州工作了六七年了,一直都是租房,现在是第一次买房,通过的是中介买的二手房,虽然是正规的中介,但是没哟经验,这下看好了要签合同了,想问问签订荆州购房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律师回复]
1、购房者在缴纳首付款之后与网签之前可能还存在多签一份合同的情况。在无法确认购房者贷款是否能通过的前提下,开发企业收下首付款之后都会和购房者签订一份开发商自己的内部合同。这份合同通常不受法律保护,只是对购房者缴纳首付款提供文字上的证明而已。此时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是无法受到国家保护的,因为此份内部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就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当购房者确定可以贷款之后,开发商会将之前和购房者签订的内部合同收回,此时会给购房者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网签合同,这份才是购房者手中最终的合同。
2、在购房时,不要把置业顾问的话理所当然的就当成合同里的某个条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多留意合同里是否有置业顾问当初向你承诺的那些事情,如果确定合同中不会体现,那您就得多留个心眼了,房子到底买还是不买。所以购房者可以向置业顾问要纸面协议或录音证明承诺过的事,未来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也可以进行自我维权,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今年我要结婚了,爸爸妈妈想给我们两个买个房子作为婚房,我们全家都是第一次买房,对于买房的很多事情都不是很了解,所以想知道买房合同书注意事项是哪些?哪些地方应该重点关注?
[律师回复] 签合同注意事项
一:开发商五证买房签合同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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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注意事项
二: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签合同注意事项
三:查验开发商预售证及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签合同注意事项
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合同注意事项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签合同注意事项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签合同注意事项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签合同注意事项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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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注意事项
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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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和家人从老家出来一直在外省打工,今年终于可以买房定居下来了,我们是按揭贷款买房,开发商那边要先交首付款再签订购房合同,因为首付款对我们来说也是一大笔钱,为了慎重起见想问问呢买房付首付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1、买房的时候,为了防控法律风险最好的方式便是“细看合同,慎签字”。目前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是经过国家与各省的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格式合同,但同时开发商也会要求在购房合同空白的地方或者直接在购房合同之外签订补充条款。
2、这种补充条款一般涉及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免赔责任、面积误差过大在哪些情况下免赔,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的免赔等,这些条款都会严重削减购房人的权利,免除开发商的义务。所以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浏览各项条款,尤其对合同中手写的部分更是要打起注
3、近些年来,由于主张“格式合同开发商未尽明示义务而补充协议无效”的呼声越来越强,开发商通常会在补充协议后要求购房者手抄一段文字,而这段文字无非表达“购房者已经自己独立阅读完整篇合同且未提出异议”。这个时候,购房者切忌不看内容在销售人员的催促下进行手抄,一定要在仔细阅读了整个合同及补充条款后再签字。
4、其实生活中,要签合同的事情很多,找工作、租房子、买房子、生意来往合作等等都有签合同的必经环节。所以不管是签什么合同,都要擦亮你的“火眼金睛”,看清楚再签字!力明辨该不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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