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骨折
工地上骨折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赔偿:
1、先用工伤保险进行赔偿:首先应当由用人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由受伤员工及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行政部门在受理后的60天内一般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受伤员工可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鉴定结论后,工伤保险就根据伤残鉴定等级以及员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工伤赔偿数额的综合计算。如果残疾情况较为严重,则一般还可以理赔残疾保险金,比如长沙七级伤残可赔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可赔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可赔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可赔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员工没有加入工伤保险的,则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赔偿的数额进行赔偿;
2、若用人单位有为员工购买意外险,或者员工自己有购买意外险,则还可以用意外险进行理赔。一般还需员工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再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理赔材料,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住院小结、医保结算单以及其他资料;残疾理赔一般需提供残疾鉴定表。保险公司审核资料通过,则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二、工伤不能提供工资证明按照什么赔偿
如果没有工资证明,可以向公司进行索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就可以要求赔偿。有以下材料可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证明或者记录、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作证,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服务卡和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明;职工登记表;考勤记录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的认定标准: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或者是百分之三十进行支付生活护理费等。去做工伤伤残鉴定后,六十天内可以出结果。以上就是关于在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骨折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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