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被强拆了应该怎么办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1、民事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三、强制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吗?
1、强制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
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房屋拆迁纠纷法院能判决吗?
1、拆迁纠纷法院可以判决。
拆迁纠纷可能属于民事纠纷,也有可能属于行政纠纷,行政、民事诉讼主要分为立案、受理、开庭、宣判四个阶段,其中最为重要的阶段是开庭,因为在开庭期间当事人能否说服法官支持自己的主张会成为诉讼能否胜诉的关键。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径行判决或裁定。若开庭,可以进行调解,不能调解则判决。
2、拆迁纠纷可能是民事纠纷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强拆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强拆如果遇到非法的,那么对于被拆迁方一下要及时的报警处理,也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以上就是关于被强拆了应该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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