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共有几种?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共有七种,具体理由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银行卡借给朋友洗钱是犯罪吗?
1、银行卡借给朋友洗钱不一定是犯罪。
银行卡借给朋友洗钱是否犯罪要看当事人在借出银行卡之时是否知情,如果在明知对方是在洗钱的情况下,将银行卡借给洗钱者的,是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按洗钱罪的规定进行判刑要坐牢。如果不知情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要及时停止,把卡拿回来。
2、洗钱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
(1)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三、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是什么?
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行为的对象不同、行为方式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洗钱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该罪被归类为“妨害司法罪”。
2、行为的对象不同
洗钱罪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
洗钱罪采取的是提供资金账户等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方式,使违法犯罪表面合法化,过程中也会有转移赃物的行为,但这种转移是一种性质上的转移,改变了赃物的表现形态,如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方式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其中窝藏赃物仅仅是隐藏违法所得,行为方式较为简单、原始、隐秘等。
4、主体不同
洗钱罪中自洗钱行为,即自己实施上游犯罪,然后自己洗钱,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对这种自洗钱行为也应按照洗钱罪处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行为人实施上游财产犯罪后,实施掩饰、隐瞒行为( 如销赃),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5、量刑标准不同
洗钱罪,没收实施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洗钱行为,也不得介绍他人洗钱,否则都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洗钱罪。一旦被法院认定罪名成立,那么无疑是有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如果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共有几种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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