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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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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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有什么

一、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有什么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建筑法》第六十二条

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二、工程建筑监督站职责范围有什么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2、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3、对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影响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室内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对建筑工程实体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及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5、监督建筑工程的桩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6、对建筑工程的重大质量事故参与调查和监督处理;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建筑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三、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有什么

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的合法要件包括:

(一)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建设单位负责;

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

(三)同意表示要件。工程实行总分包的意思,必须由建设单位、分发包人、分承包人三方协商一致且表示真实。

(四)客体要件。凡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工程。

(五)形式要件。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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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的房屋建筑施工承包范围的详细说明吗?求房屋建筑施工承包企业资质标准和承包工程范围的具体说明,谢谢!
[律师回复] 以下是房屋建筑施工承包范围的详细解答: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二、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四、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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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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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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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装饰公司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黄浦会精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
3. 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65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2006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06年12月30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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