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书不见了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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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书不见了怎么处理

一、购房合同书不见了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书不见了应当及时补办。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认购书是购房合同吗

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

但是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购房合同书不见了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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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书不见了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购房合同书不见了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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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最近在了解有关购销合同的事情,对其法律意见书不是特别的清楚,想问一下购销合同法律意见书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购销合同法律意见书怎么写的问题的回答: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 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 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 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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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遇到了资金重组了,现在申请了起诉了,那么有关资产重组收购股份法律意见书的具体范文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你问的资产重组收购股份法律意见书如下
××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
致:公司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简称:)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其股权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股权并购的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目标公司的《审计报告》;
(4)资产评估公司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5)《公司股权并购方案》;
(6)《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
(7)转让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做如下声明:
(1)关于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法律依据的声明;
(2)对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的声明;
(3)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证据材料的声明;
(4)对委托方保证提供资料属实的声明;
(5)对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目的的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
1.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
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为:,目标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年、年、年(连续三年)均通过工商年度检验。
2.股权的转让方(为公司时)
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年、年、年(连续三年)均通过工商年度检验。
3.股权的受让方(为企业时)
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年、年、年(连续三年)均通过工商年度检验。
本所律师认为:(就各方主体的合法存续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
本所律师查证:
转让方(为公司时)持有目标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该证核发日期为年月日,核
定的股权为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就并购标的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
三、公司股权并购的授权或批准
本所律师查证:
公司作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年月日召开了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会议应
到会董事人,实到董事人,符合该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权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方案》。
本所律师认为:(就股权并购的程序和批准程序发表意见)
四、《公司股权并购方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师审查了目标公司的《公司股权并购方案》,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2)公司股权并购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
(3)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经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4)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经查,本所律师认为:(就方案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五、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论(综合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份,副本××份。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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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书不见了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购房合同书不见了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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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认购书是什么意思,购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买房认购书买房认购书即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买房认购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认购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二、什么情况下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主要有一下两种:
(一)购房人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的。
(二)未满足合同应具备基本条款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我在法院实习,现在遇到一件贩卖毒品的案子,想咨询下相关律师贩卖毒品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1、公诉意见书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2、起诉意见书
(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案件来源、侦察过程中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以及犯罪嫌疑人归案的情况。
(2)正文包括公安机关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实,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写明案件的有关情节以及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理由。
(3)尾部写明拟移送的检察院的名称或本院公诉部门、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公安局局长和公安局印章或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公章。
(4)附项写明移送卷宗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现在的处所、随案移送的物品、被告人是否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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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书不见了要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购房合同书不见了要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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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被告同意离婚,但不想见原告,要怎么写书面意见书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委托人: 男女
出生年 月 日
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 男女
出生年 月 日
证件号码:
就离婚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委托__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
(一)代收诉讼文书;
(二)代收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财物。
委托权限:
(一)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二)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日期:
二、涉外离婚授权委托书
1、涉外离婚:境外授权委托书办理
2、涉外离婚案件,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处理。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但无法提供认证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要怎么办?
1)如果是中国公民在国外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应当为中国公民提供公证服务。
2)有公证文件后,即使不到庭也可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3)对于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是公证而不是认证。
4)认证是对外国公民的文件而言的。
5)对于一方在国外不能亲自回国的情况下,即使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也只能通过人民办理无争议离婚手续,由出具民事调解书。
6)当然双方协议在国外当地办理也可,只不过还需要在中国申请承认外国的离婚判决,手续过于繁琐。
7)这种情况,在国外一方必须要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出庭,需要在当地使领馆办理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书的公证,离婚意见书不是必须提交的材料。
8)即使他(她)现在当地没有合法的身份,有可能是护照过期,但是我国对此种问题有过批复,使领馆仍然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9)涉外离婚手续专业性较强,建议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找有涉外经验的专业律师咨询。
什么叫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发布时间是2003年7月11日。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
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基本形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一般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也可是企业法律顾问个人署名;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时,其负责人应签名,以示负责、署名之下是送呈时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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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不见了如何处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二手房购房合同不见了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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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购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购房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三)房屋价款计算;
(四)定金;
(五)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二、购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二)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
(三)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四)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
(五)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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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生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书面意见本人,身份证号:,是(儿童姓名)(性别,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的监护人,与该儿童是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我自愿将上述儿童(包括涉外)。并做出声明如下:本人自愿该儿童,并未受到任何威胁、强迫;本人知道此收养将建立养父母与被收养儿童间永久性的父母子女关系;本人知道出具该书面意见的后果,特别是收养将导致(儿童姓名)与本人的法律关系终止的后果。下列内容由声明人亲笔抄录:本人保证已完全知晓、理解并同意上述声明,并永久性地放弃我作为监护人的所有权利。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该书面意见规定的事项,绝不反悔。声明人(签字):年月日死亡或下落不明一方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本人,身份证号:,是(□死亡□下落不明)一方的父亲/母亲。本人知悉(孙子女/外孙子女姓名)将被其父亲/母亲(姓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八条的规定,本人不对(儿童姓名)行使优先抚养权,同意将该儿童。下列内容由声明人亲笔抄录:本人保证已完全知晓、理解并同意上述声明,并永久性放弃我优先抚养(儿童姓名)的权利。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该书面意见规定的事项,绝不反悔。特此声明。声明人(签字):年月日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书面意见本人,身份证号:,是(儿童姓名)(性别,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的(亲属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和二十九条的规定,本人是上述儿童的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三条“监护人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六条
第一款第(二)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五条
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同意将其。下列内容由声明人亲笔抄录:本人保证已完全知晓、理解并同意上述声明,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该书面意见规定的事项,绝不反悔。特此声明。声明人(签字):年月日
购房认购书有什么用,买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买房认购书买房认购书即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买房认购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认购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二、什么情况下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主要有一下两种:
(一)购房人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的。
(二)未满足合同应具备基本条款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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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小票不见了怎么办?
购房的小票不见了的,可以和开发商联系补办,但是丢了也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如果是购买房子支付首付的话是会留下转账记录的,这些都可以查的到,银行也会对顾客的转账记录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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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销合同书范本,购销合同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金额:______。
2.产品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金额: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它_______。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律意见书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发布时间是2003年7月11日。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
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基本形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一般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也可是企业法律顾问个人署名;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时,其负责人应签名,以示负责、署名之下是送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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