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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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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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司破产清算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公司破产清算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处理

一、公司破产清算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劳动债权是得到最优先保护的债权。

因此,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有意拖欠离职员工的工资怎么办

公司有意拖欠离职员工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恶意扣除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公司恶意扣除员工工资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劳动者因被扣除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

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

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因此,当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先考虑此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也无强制执行力。

3、在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经协商仍无效时,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与上述方式不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即在依靠上述几种方式均无法要回工资时,下一步必经劳动仲裁。仲裁开庭前会安排调解,此时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一般来说,因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引发的争议,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裁终局的。

4、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之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未能获得满意的结果;

比如没要到工资,或者工资给的少,是有一次救济途径的,即可通过诉讼形式补救一次。而用人单位仅能在具备法定情形时,才能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此项规定体现出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公司破产清算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处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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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算
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是最先偿还的,这包括欠薪、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费。同时,社保账户中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也会得到妥善处理。此外,根据法定和行政规章规定的额外补偿金,也会按照既定顺序依次偿还,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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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算的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员工薪酬的计算涉及薪资、奖金、福利等。此外,还包括到期未缴的社保和公积金。在分配中,员工薪酬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顺序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税款等。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根据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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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对破产企业的债务,按照什么顺序偿还
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
第三顺位)。
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二)破产财产变价
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
三)破产分配
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四)补充分配
破产分配终结后,如发现本应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破产人财产的,应当追回财产,进行补充分配。一般说来,追回的破产财产通常是破产人隐匿、私分的财产,此外还有遗失财产、被盗财产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产人财产清册中遗漏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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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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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热门城市:开平区律师长乐市律师通化县律师丰润区律师邹城市律师辉南县律师滦县律师诸城市律师柳河县律师公司在申请破产后会申请破产清算,有时在申请破产清算时会拖欠员工的工资,很多人不清楚拖欠工资是否会对申请破产清算产生一定的影响,以及破产清算之后的偿还顺序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一、拖欠工资申请破产清算流程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1、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
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2、申请:债务人住所地人民。
3、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2、公司的破产肯定将在受理,员工的债务是
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所以你应该与大家一起,直接到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唯有此路可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3、如果公司不到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
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针对大可不必担心,申请破产清算的流程都是相同的,都要确定破产清算申请主体、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这三个步骤,公司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会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按顺序进行清偿,公司破产官司时有发生,个人很难了解清楚其中的细节,建议聘请律师来为您解决来保证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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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怎么办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员工们的权益会得到充分保障。员工不但可以全额索要薪资报酬,还能获得社会保险费用的保障,比如各类补偿金。破产管理团队会核实并公开未支付职工的欠款清单,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以确保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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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的工资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第 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 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样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第 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 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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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条件破产清算员工有什么区别
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在性质、法律地位和处理利益关系上有显著差异。解散清算由公司或政府主导,企业法人资格部分保留,主要处理内部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由法院主导,企业法人权利全失,侧重于在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有限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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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私企倒闭了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提交上述情况。
(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讼。
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那只能按照谁欠得多就拿得多,等比例分配。剩下的就没有了。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不承担责任。
不过,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或者设立其他企业转移公司财产的:可以请求以同时是股东的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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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怎么算?
公司倒闭,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员工工资将优先支付。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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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 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第 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 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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