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征地提留标准是
需要根据不同的地区来看,并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乡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安排,在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充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
(四)已经是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该留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而使用的,不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
(五)完善留用地报批方式。依法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或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后由省人民政府审核实施方案的,留用地必须在申请用地时一并上报审批或通过折算货币补偿形式同步兑现;征收土地时需安排的留用地面积少于3亩,且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延后与其他留用地累计合并安排的,可延后单独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但最迟不得超过1年。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在批准用地后6个月内单独办理留用地的报批手续或折算货币补偿同步兑现。安置留用地建设涉及使用林地的,依法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涉及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六)规范留用地报批材料。留用地与征收土地一并报批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的留用地安置方案(留用地安置方案应当列明留用地选址位置、面积和拟安排用途等内容),以及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留用地安置方案的书面证明。留用地单独报批的,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专门作出书面说明,包括需安排留用地所对应的用地批次或项目,原用地批次或项目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时间、留用地比例、留用地指标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留用地选址方案的意见、是否经充分协商等情况,并附上用地批复及当时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向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出的具体书面承诺文件或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二、国家征土地多少钱一亩
国家征地一亩地大概是在几万元左右。
1、普通农田征收补贴;旱田一亩平均补偿53000元,水田一亩平均为90000元,用作种植的蔬菜为一亩平均150000元。
2、划定为基本农田征收补贴;旱地一亩平均为58000元,水田一亩平均为99000元,用作种植的蔬菜为一亩平均156000元。
实际补贴还得按照当地补贴为准,每个地方可能存在一定的出入。
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而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土地补偿款在十几万元左右,当然大城市附近的,或者开发区内的,矿区内的土地,价格不能确定,因地而定,几百万上千万一亩说不定!对于土地补偿新规定,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出台!
安置费是按照每家的人口数来算的,每个人的补助标准是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到6倍。
三、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什么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土地征地提留标准是没有一个明确规定的,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提留,但是这个比例不应当是由村委会单方决定,而是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