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内工厂搬迁一般没有赔偿。工厂在本市内搬迁的,如果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肯定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员工因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同城搬迁的情况一般也没有补偿,但这并不是以一定的,具体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搬迁给员工造成了重大影响且没有采取弥补措施的,则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给予补偿。
2.如果搬迁没有给劳动者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虽然造成了重大影响,但单位及时采取了弥补措施,如实施了调整上下班时间、提供班车等措施了,则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补偿。
如果需要补偿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1、按规定,员工想要离开公司,就要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因此,有些人按约定提交辞职信后,以为已经彻底解除劳动关系,随即就离开公司。其实,虽然员工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但是是否可以立即离开公司,还要看双方是怎么达成协议的。
2、首先,员工跟公司达成一致的可以提交辞职信后离开。
员工提出辞职的,可以跟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员工提交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
3、其次,员工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后要在预告期后离开公司。
员工辞职未与公司协商一致,等提交辞职信后,按规定不能立即离开公司。
因为员工辞职时,要提前三十日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请求,所以提交辞职信后,还在预告期内,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未得到公司的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不过,预告期满后,即三十日后员工可以离开公司,并且公司不能以任何形式阻拦,同时要出具离职通知书。
4、最后,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
5、一些公司为培养更适合自己的人才,会安排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所以服务期内提出辞职,即使按规定流程辞职,仍要支付违约金。
6、当然,其实按规定,员工提出辞职,并提交辞职信后,不需要公司方面答应,过了预告期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些公司会以员工未按规定提交辞职信为由,等到员工离职时主张赔偿,建议可以及时维权。
7、公司搬迁在同城,劳动者不愿意跟随搬迁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愿意跟随公司搬迁的,就按照当初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要是用人单位违法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四、企业可获得的拆迁补偿种类包括什么
(一)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然价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类的土地,但因为企业的厂房、仓库占地较大,所以在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重置成新价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通俗讲就是房屋的建造成本价,这个成本价是比较固定的,一般都是1500-2000左右。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方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往往将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从评估报告里看不出来土地值多少钱,房屋值多少钱,从而也很难去质疑其合法性。很多地方的拆迁人甚至会告诉,这个项目的拆迁就没有土地的补偿项目,如此种种,都是为了掩盖拆迁方在土地中获得的巨额利润。
(二)装修附属物补偿
关于装修附属物补偿,各地都有装修和附属物的各项补偿标准的实施细则,该项补偿内容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此项补偿内容比较固定,弹性空间不大,被拆迁企业主要应当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存在缺漏项的情况即可。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因各地对停产停业计算的标准不一致,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拆迁补偿项目里弹性最大的一项,应当值得企业重点关注。
(四)搬迁费用、搬迁损失
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搬迁费除了将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各项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搬迁费用,还包括搬迁损失,主要是指这些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在搬迁过程中因拆、装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折旧、损耗等费用。如果是大型企业拆迁,这部分的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各项拆迁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被拆迁房屋。各项奖励的数额主要由具体的项目实施意见来决定。
(六)职工安置费
涉及到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还有职工安置费用,主要是通过给下岗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实现。
其实公司搬迁并不一定需要给劳动者补偿,因为如果是企业搬迁不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者是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法履行的话,此时劳动者就不可以请求用人单位向自己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话,就可以请求赔偿。
工厂是同城搬迁,那么就是属于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能够继续地,并不能够因此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同时也不能够因为这个原因就解除劳动合同了。深圳市内工厂搬迁有赔偿吗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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