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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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积金担保人承担还款风险,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作为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那么将是需要和债务人一起承担连带的还款的责任的。公积金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公积金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一、公积金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公积金担保人承担还款风险,如果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那将从此与被担保人一起承担公积金贷款一切风险的连带责任。被担保人不偿还贷款,或逾期未偿还,都是由作为连带责任人先予以偿还该贷款。如果被担保人正常还款,保持良好的信誉,对担保人就没有影响,也不影响买房。不能用房产证更换担保人。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哪些人可以当担保人

1、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

2、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3、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三、担保人如果就不还钱怎么办

担保人还不起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可执行财产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在发现有财产后,再恢复对担保人的执行。

担保人还钱无法执行的,只要担保人有财产,债权人有权随时申请执行。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拒绝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就需要在担保债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如果拒绝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其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的。

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要还。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四、担保人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

担保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合法。先诉抗辩权是担保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当担保人主动履行保证债务的时候,是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担保人为第二次序。

担保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合法的,这是其权利,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保证债务中,担保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担保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担保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公积金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在当代的社会,作为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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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受害人同意须为预先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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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因此,如果企业与公民之间以借贷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或发放贷款,也将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有一个朋友需要你来当这个贷款的担保人,那么你就需要慎重的考虑这个朋友是不是值得你的信赖当然,贷款担保人也并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做的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人代款的风险大吗,担保人会承担吗
[律师回复] 为银行贷款担保、扣押,您朋友的房子还不能动呢(除非是在您们担保的同时,说明银行还是比较认可您们三位的保证能力。”。通过银行接受您和您的两位朋友作为保证人的情形看,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银行还要给他们找个更小的临时住所这 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从您们三位保证人那里执行走相应款项(本息合计),如果真符合这一条:银行申请执行保证人,但不得拍卖:“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因此估计连带责任是跑不了的了,而且您是三人中经济实力最强的。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联保,他的房产也作了抵押,即三人分别承担其中部分金额的担保,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您可以看一下当初的保证合同),就很有可能向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先执行哪个,那么 首先要追索债务人的资产;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代偿能力很强,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再向保证人追索。如果银行觉得你们几个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 其次,您只需承担您担保那部分金额的保证责任,看你们三人的担保是分保还是联保、变卖或者抵债,人民可以查封、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还是每个人都对全部债务担保。如果是分保、有价证券等等)。关键是在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有可能先执行您哦,如果动,但看您讲的情形好像不是这样),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银行也会嫌麻烦而不申请执行他的房产。最终结果很可能是,而您们三位再通过诉讼向被保证人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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