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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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团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参加团建活动应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职责的合理延伸,属于因工外出受伤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实践中对于在团建时由职工个人发起的体育活动,是否也一并认定,存在一定争议。对此还是要从活动的目的性、费用的承担、活动安排的内容,以及参与人员的组成等方面综合认定。
团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团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团建活动系公司统一安排,受公司管理,由公司承担费用,故参加团建活动应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职责的合理延伸,属于因工外出受伤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我们都知道工伤认定“三工”(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因素中,工作原因是核心要素,是认定工伤的充分条件。这也就是说即使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只要是工作原因,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

那么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判断职工所参加活动是否是基于工作原因则成了认定工伤的关键因素。一般情况下,不仅应从该活动的内容形式加以判断,还要从该活动的性质、目的,是否是单位组织安排、费用承担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二、员工不参加团建可以开除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和参加团建活动,公司不能因此开除员工。

首先,员工有权拒绝加班。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员工有权拒绝加班,而公司不能强制员工加班。

其次,员工也有权拒绝参加团建活动。虽然团建活动对于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合作精神有积极作用,但是员工并没有义务参加。

如果公司强制员工参加团建活动,不仅是对员工个人时间和空间的侵犯,也是对公司和员工之间雇佣关系的扭曲。

当然,这并不是说公司不能组织团建活动。

公司可以组织团建活动,但是不能将团建活动作为工作的一部分,更不能将团建活动作为奖励或惩罚的手段。

此外,公司应该尊重员工的选择,不能因为员工不参加团建活动而对其进行歧视或开除。

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和参加团建活动,公司不能因此开除员工。

如果公司认为员工的行为影响了团队凝聚力和合作精神,应该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过激的行动。

同时,员工也应该尊重公司的决定,积极参与团建活动,促进团队凝聚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

三、团建活动不予认定工伤的例外情形

1、作为员工福利,单位组织的非要求全员参加而是自愿参加的活动或者学习培训等;

2、在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员工脱离组织自行参加其他活动受到伤害的。

团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其实不一定,需要从活动的目的性、费用的承担、活动安排的内容,以及参与人员的组成等方面综合认定。但申请工伤认定,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限范围内提出,否则超过认定期限,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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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想问一下在建筑工地工作受伤公司有买团体意外险能评这个认定为工伤吗
[律师回复]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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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集团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一,犯罪集团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组成。三人以上组成犯罪集团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在这一点上,犯罪集团与组织以及犯罪团伙并无明显的区别。实践中的实际情况是,犯罪集团的人数常常比犯罪团伙多,而又比组织少一些。当然,也有一些小型的犯罪集团,人数比犯罪团伙少得多,而一些较大规模的犯罪团伙人数比较多。

二,犯罪组织比较固定。犯罪集团具有组织固定的特征,这是与犯罪团伙相区别的重要特征,犯罪团伙的组织成员不固定,团伙成员经常迅速地发生变化,虽然有一两个或者几个核心成员,但是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组织固定性、稳定性,主要表现为集团内部成员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即所谓首领、头儿,犯罪集团在首要分子的组织、领导下形成统一的组织形式与纪律,进而实施各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活动。在这一点上,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组织形成明显的区别。犯罪团伙内部一般没有明显的纪律性,而组织表现出更强的纪律性,组织结构更为稳定,首要分子常常构成对组织成员的相当强的人身控制,一般成员形成对于组织首要分子、骨干分子的依附关系。

三,犯罪集团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活动。无论是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还是组织犯罪,均是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是一般共同犯罪的一部分,一般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只有少数团伙犯罪存在一种不稳定、不固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集团犯罪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领导下,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统一地实施各种各样的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当然,小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往往既是犯罪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犯罪活动的直接参入者。常见的实际情况是,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次数相对较少,而组织实施犯罪的次数明显地要多。一些犯罪集团会表现为专业化的特征,但是远没有专业化的组织突出。
犯罪集团由于人多势众,犯罪时间长,作案次数多,犯罪气焰嚣张,横行无忌,手段凶残,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继续犯罪的危险性都很严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历来都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
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
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构成犯罪集团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②有共同的目的、计划、分工和较固定的组织联系;
③犯罪集团组成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进行一种或几种需要较多的人或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动。
犯罪集团主要有反集团、集团、拐卖人口集团、抢劫集团、盗窃集团、诈骗集团、集团、贩毒集团等。由于犯罪集团较之单个人犯罪或其他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处刑也较重 。在中国,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除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以外,都应从重处罚;对其他主犯也应从重处罚;对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胁从犯,则根据其犯罪情况,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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