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是怎样的?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各地律师事务所来讲,只要代理的事项涉及财产关系,大多都是按标的额比收费。不过,在郑州100万财产离婚律师费用的最终收费标准不能准确回答,因为在3%~5%的范围内,律师事务所可以结合其他的因素确定收费比例,所以当事人还需要到郑州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确定收费标准。
二、隐婚离婚时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隐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是平分,即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具体分割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按照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分割财产,若是存款可以双方约定分割的比例,若是汽车与房产,可以约定由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共同债务也应当约定各自应当偿还的份额,但是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怎样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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