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如何写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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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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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买卖房屋的合同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地址、设施等情况,价款及其支付方式等,若是依旧不知道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如何写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如何写

一、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如何写

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买卖房屋的面积、地址、设施等情况;

3、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4、履行期限;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1、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继承。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2、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一是用途限制,二是面积限制。

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

三、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继承。以上就是关于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如何写的相关介绍。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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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议定的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甲方: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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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扩展资料:根据《物权法》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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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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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处农村的宅基地,想要卖了,对于这种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有没有规定?
[律师回复] 农村产权交易——农村房产证申请流程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然后向当地镇(街道)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2、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个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的福利分配。因此,转让是受一定限制,村民申请土地和房屋产权转让应提交给农村集体组织同意转让证明材料。如果受让人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房屋,除法律、法规(如继承、赠与、亲属)的住房登记,否则不得申请转让登记。此外,“房屋登记”还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不能申请抵押登记。
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
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综上所述,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哟,村民可以根据以上步骤办理建房房产证。
农村产权交易——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买卖吗?
考虑农村住房具有一定特殊性,农村住房交易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农村住房购买者必须符合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件,具体是一个集体组织成员内外的集体组织成员。集体组织成员和三种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
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农村房屋在进行买卖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农村产权交易——农村的房屋怎么过户?
农村的房屋进行过户需要前往乡镇国土所申请,在提交有关材料之后,当地的国土所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需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再发证。
其次,农村房屋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将依照法律进行转移,有需要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准备以下有关材料:
(一)由申请人本人进行登记;
(二)提供房屋所有权相关证书;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六)其他必要材料。
农村产权交易 农村房屋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吗?综上所述,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只是过程比较麻烦,涉及的问题也比较多,如若操作不慎,很容易产生纠纷。不过也没关系,想要买卖农村房屋的各位,可以参考以上细节一一来办,相信还是很顺利的。
以上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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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这一点不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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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宅基地能出租吗?
法律是允许农民出租住宅的。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之用。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农民将住宅出租给他人,出租期间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实际是一并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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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法学院的学生,最近看了合同法的有关问题,请问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及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及房屋情况:
1、坐落于镇_________村,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起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四边分明为界,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保证:
1、保证该宅基地及房屋的产权真实合法;
2、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并经家人同意;
3、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4、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该宅基地如国家需要,需甲方配合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但赔偿金由乙方
所有。如遇到拆迁占地等事情,所有一切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三、宅基地及房屋总价、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宅基地及房屋总价为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______整);
2、关于定金: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定金;
3、宅基地及房屋交付:甲方承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
宅基地及房屋,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
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全部定金给乙方;但
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合同约定宅基地及房屋,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4、付款方式: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的______日内,乙方支付宅基地及房屋总价款
的30%,余款(减去定金后剩余的部分款项)在甲方向乙方办理完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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