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中介合同要注意哪些
二手房中签订中介合同的,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对于贷款失败未写明处理方式。有三个选择:解除合同、支付全款或者继续贷款。一般买卖双方不会注意到这个问题,中介公司就会选择继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仍拒绝批贷,买卖双方又达不成一致,交易就陷入僵局,中介费也不予退还。
2.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房屋可以约定退还中介费的情形。例如央产房,因其性质的特殊,有些情况办理不了上市手续,买方可以和中介公司约定在这种情况下退还中介费。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签合同时一般要注意哪些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
四、约定违约条款。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约定担保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代理合同属于哪些合同
代理合同,也可以叫委托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订的,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处理被代理人的事务,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二手房中介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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