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房子就没有了吗?
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产权人个人所有,所以房屋使用年限即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个人的,没有年限规定。但是土地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当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时会自动续期,房子也不会没。
相关说明:
1、房屋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国家是否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可能:如果该地块有特殊用途,如军事用地或市政建设用地等,国家可收回土地,但会给予产权人一定的补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所有权人再支付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目前,对这一补偿标准及土地出让金标准的相关规定尚未出台。
2、二手房为售后公房,因性质比较特殊,因而在房产证上没有注明期限。目前,国家对此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没有具体规定,但该房屋产权是属于自己的,产证上有无注明年限对权益没有影响。新建商品房在产证的土地状况一栏上对使用年限一般都会注明,且在交易中心均能查到。这类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
二、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楼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房子就没有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是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此时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通过法定的手续对土地使用权予以续期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