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房可以过户给子女。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征收拆迁房屋,要给予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有产权转移和经济补偿两种,被拆迁人取得安置房完整产权后,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房产过户的形式有哪些
1、继承是房产过户形式中的一种,法定继承房产是不用缴纳契税的,但需到当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免缴手续,但如果是非法定继承房产,则需缴纳一定的契税,但各省的缴纳标准不同。此外,房产继承无法享受税收优惠,还需缴纳八十元的登记费与二十八元的工本费;
2、赠与就是父母自愿把个人房产无偿赠与给子女,一般情况下,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比较方便,赠与房产需要缴纳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及公证费,按规定受赠人还需缴纳契税,契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的百分之三;
3、如果房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那么交易方式与普通商品房的交易方式一样,交易过程中支付的税费也相同,但如果该房屋为父母的唯一房产,房产证已满五年,且子女是首次买房,可以免交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同等价值的房产)。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
①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房重建然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拆迁补偿;
②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回迁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货币补偿(根据被征土地和房产估值补偿相应现金)
以不同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货币补偿法定评估依据有三种,不同情况下分别适用:
①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专业估价机构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②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③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对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进行价格评估。
3、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相结合(既给货币补偿又给房屋)
受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因素影响,房价和地价虚高,此时的房屋拆迁不能仅用货币偿还或者用产权置换来解决问题。
很多拆迁户多选择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但目前政府鼓励采用货币化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货币化安置形式:
①、居民自行购买商品房;
②、政府购买商品房卖给安置居民;
③、直接给与货币补偿。
如果拆迁户想要自行购买商品房,政府会引导开发商将普通商品房转为安置房,棚改居民可自行购买;这种形式的房屋价格一般不会高于所在城市均价。
房屋在拆迁时可以获得的补偿方式有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方式,通过产权置换获得的房屋,只要房主愿意是可以直接过户给子女的,可以采取继承或买卖或赠予方式。以上是关于拆迁房可以直接过户给子女吗的相关回答,还有其他想了解的,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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