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呢
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有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一、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内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而大部分公司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超出上述法定期限,故属于不合法行为,但若试用期一个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即将届满时为员工购买或者签订合同即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签劳动合同和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签了劳动合同有法律保障,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保障,有劳动合同,若日后产生劳动纠纷,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可作为证据,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另需取证。
2、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一个月以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1年后默认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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