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以其未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作出决议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二)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三)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需要提供决议吗?
1、担保公司担保需要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三条
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公司章程未约定对外担保的决议应由哪个主体作出?
新《公司法》第十六条对公司和债权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该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和担保,但是应承担公司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一,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人;
第二,公司章程无约定,按最低法定标准执行,即对外投资或担保应通过董事会决议;
第三,如果在无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使投资、担保的权力,则属于合同法意义的无权代理,则面临着被撤销的法律风险,且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此,法定代表人如未经董事会决议擅自对外投资或担保,则可能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担保公司担保需要股东会决议吗,答案是否定的,一般公司对外担保需要出具决议,但是也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或者是金融公司开具独立保函等等。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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