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迫写下的借条如何证明
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被人胁迫写下借条,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但若基于他人胁迫不得已签下借据;
则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需要具备的内容: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如何写
有法律效力的借条的书写: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对于被迫写下的借条如何证明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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