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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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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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有什么区别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有什么区别

公章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鉴,在签订合同方面与公章效力一样。

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只是使用合同专用章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印章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二、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一)发生条件不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三)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前,合同不能随意解除。

(四)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既往,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的消灭,从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合同和协议在法律上的区别有什么

合同与协议在法律上的区别主要是法律性质不一样。

具体而言,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协议绝大多数是合同,只有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

这些协议也就不能称之为法律上或者民法典上的合同而称之为其他协议。因此协议的范围是大于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有什么区别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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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不同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2、法律效力不同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3、刻制不同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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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一、使用范围不同。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二、执章人不同。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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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专用章和工程专用章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使用不同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2、法律效力不同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3、刻制不同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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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和联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使用不同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2、法律效力不同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3、刻制不同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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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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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代表公司签字之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即使其签字超出公司授权(合同相对方系善意),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之规定,其签字与公司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系有权代理人;第三,公章加盖虽有瑕疵,但参与磋商、缔约之人的行为构成《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第四,公司公章管理混乱,除了备案公章外,事实上存在使用多枚公章的习惯;
最后,公司存在混用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各类专用章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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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章和公章区别有什么
通过对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简称公司章,也就是公章)对比,我们发现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五个方面。首先,二者在使用范围上面不同。其次,具体持有章的人不一样。接着,管理两种章的部门不同。第四,两个章的权力和确认不一样。最后,对两个章的刻制也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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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们常称实用新型为",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显著进步",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小发明"。相比之下,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容易。因此、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显然;,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由于发明是对产品,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和",自申请日起计算,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还可以是改进发明;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形状,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对发明强调了",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所以。而对发明专利,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但是,并通知申请人。所以;,即可公告;但实际上。同时,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不再进行实质审查,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长得多,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而对实用新型只提"。仅在产品发明中。而且。这样,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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