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误导未成年犯罪吗?
犯罪分子诱导未成年犯罪的,属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对于教唆未成年犯罪,还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按照教唆犯的教唆犯罪的,还可以对教唆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诱导未成年犯罪的,犯罪分子属于教唆犯,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具体的应当看未成年犯罪的何种罪,未成年就可以按照教唆犯的教唆犯罪的,应当按照教唆的罪名进行处罚,未按照教唆犯的教唆犯罪的,对于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诱导未成年犯罪的,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处刑罚,同时犯罪分子教唆未成年犯罪的,还可以从重处罚。
二、法律规定教唆罪怎么判?
1、法律规定教唆罪不存在的,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如下:
(1)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具体的犯罪情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2、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构成教唆犯的主体一般是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四、教唆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关于对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处罚原则和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在罪犯分类中称“教唆犯”。根据本款的规定,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指教唆犯罪的人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即在实行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由于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及教唆的程度不同,对完成所教唆的犯罪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因此,规定“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由于未成年人经历少,思想尚未成熟,容易被教唆,其教唆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规定对“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2、关于对教唆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教唆犯的教唆,对被教唆人没有起到促成犯意,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直接的犯罪结果;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教唆他人从事某种犯罪行为,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根据在共同犯罪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来处罚。误导未成年犯罪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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