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出租房东的责任有: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收取租金;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告知、协作、照顾和保护责任;对出租房屋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有什么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四、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至于具体需要承担何种违约责任,要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民法典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合法条件一: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合法条件二: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
因此,只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则是合法转租,因此转租费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民法典房屋出租房东有什么责任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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