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次承租人可以支付承租人所欠租金吗
次承租人可以支付承租人所欠租金。
一般来说,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租金应当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赁物合法转租给第三人之后,租金由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形,这直接影响到次承租人权利的享有,此时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所欠的租金,冲抵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会有补偿。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
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迁安置补偿款,补偿的具体数额由承租人与拆迁部门协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承租人是不是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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