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没签劳动合同有下列后果:用人单位逾期不签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至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而劳动者经单位书面通知后仍逾期不签的,单位可逾期解约,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未签订状态持续的时间不同,有两个不同的法律后果:
一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当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时间期限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的是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换言之,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是自用工之日起的第2个月到1年,期间若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则二倍工资支付至补签之日即可,所以用人单位最多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不再支付二倍工资,而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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