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久结束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3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久结束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久结束

一、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久结束

工伤死亡的劳动仲裁一般会在四十五日内结束。该期限是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立案之日算起的,但如果案件复杂的,则上述期限可延长至多不超过十五日,但是要经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工伤死亡赔偿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的,如果因工伤死亡赔偿产生纠纷的,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工伤死亡赔偿纠纷。

2、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适用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工伤如何劳动仲裁

工伤劳动仲裁的流程: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久结束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久结束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0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4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6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长时间结束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长时间结束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非工伤死亡仲裁
[律师回复]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仲裁结束后多久能申请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结果什么时候能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如何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执行。由于我国人民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的规定提交材料。 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向外国的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该国的法律规定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长的时间结束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长的时间结束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当事人死亡后,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多久裁决结束
根据咱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时,一般会在收到申请书后的45个工作日内结案。要是碰到比较复杂的案子,最多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整个过程加起来不会超过60个工作日。在这期间,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相关证据,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可能高效地把案件处理好。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当事人死亡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3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仲裁结束后多久可以提请法院起诉,上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后企业上诉至多久结案?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仲裁的时间,一般是2个月左右就能拿到裁决结果。 拿到仲裁结果后,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案件即终结。 如果有一方不服,可能需要到一审,这大概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仍不服上诉到中院,可能还需要2个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裁决结束
劳动仲裁的裁决周期一般是自受理仲裁申请起的45个自然日,复杂案件延期也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不过,要是碰到鉴定或管辖权转移等特殊情况,裁决结束日期可能会变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就是我们有一个同事现在死亡了的,觉得特别可怕的,想知道一下死亡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日出生,现住 室
电话:
被申请人: 有限公司
住址: 大厦20F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
1、裁定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2、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2001年
4、5月工资人民币6000元。
3、裁定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9,000元。
4、裁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2001年5月起的“三金”。
5、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与理由:
1999年4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被申请人聘用申请人为被申请人的办公室主任,期限自1999年4月1日至2002年3月31日。2001年4月10日,被申请人无故免去申请人的全部任职要其等待公司的分配,并拒不支付申请人自2001年4月起的工资,也不为申请人缴交“三金”。
根据《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第十四条之约定,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贵委,恳请裁定如所请。
此致
某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00一年六月四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壹份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3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之前和朋友一起开公司,也签订了一份合同,但是合同存在争议,我们就去法院仲裁,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仲裁或诉讼一般多久能结束?
[律师回复] 合同争议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履行和终止合同的过程中,对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成立、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合同责任的承担以及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等有关事项产生的纠纷。尽管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但由于当事人所处地位的不同,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往往会得出相比冲突的结论,因此,发生合同争议在所难免。为了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稳定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合同法》对合同争议的处理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条款要有以下内容:
一、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仲裁地点(如上海)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以下是贸仲的示范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仲裁结束后可以起诉吗?
在仲裁结束中,如果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是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起诉状,除此之外的商事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原则,即商事仲裁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其一,选择仲裁前提下又提起诉讼这种情况法院是有权不予支持和受理的,在商事仲裁之前要考虑好。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舅舅非工伤死亡,企业有责任吗?对于非人工死亡仲裁申请书要怎么写呢?有哪些内容呢?需要注意什么呢?
[律师回复] 非人工死亡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民族:____ 家庭住址:____ 通信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被申请人:____公司 性质:____ 单位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公司负责人:____,职务:____,电话:____ 姓名:____,职务:____,电话:____ 办公地点:____ 证明人:____,电话:____ 住址:____ 职务:____ 申请事项
1.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因工伤事故出院后实施____等康复费用(大写)____元(¥:____元) 。
2.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因工伤事故____手术费(大写)____元(¥:____元) 。
3.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因工伤事故住院期间____天和出院后____天专人护理(共____天____元)费 用(大写)____元整(¥:____元) 。
4.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因工伤事故休息治疗期限____个月工资(____元/月) (大写)____元(¥: ____元) 。
5.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因工伤事故营养补助费(大写)____元(¥:____元) 。 申请被申请人合计支付____因工伤事故总费用(大写)____元(¥:____元) 。 事实和理由
一、入职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事实:____
二、申请理由:____ 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____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但____公 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此致 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附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网查打印)
3.被申请人公司企业代码证(网查打印)
4.证人证明书(复印件)
5.申请人伤残鉴定书(复印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仲裁 > 工伤死亡劳动仲裁多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