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是否为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何确定是否为工伤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何确定是否为工伤

一、如何确定是否为工伤

如果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可确定为工伤:在单位正常工作时,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上班前后,在单位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的;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标准如何确定

工伤认定标准的确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基本要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管辖如何确定

1、工伤认定管辖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如何确定是否为工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确定是否为工伤
一键咨询
  • 177****8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5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4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怎样确定是否为工伤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怎样确定是否为工伤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你好,确权确股不确地,承包地是否确权确股不确地?
[律师回复] 《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使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正式印发,其中明确,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总体上要做到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规定》还明确了“确权确股不确地”的使用范围,防止各地操作不当损害农民利益,打消农民的失地之忧。
  给农民“确实权、颁铁证”
  所谓确权确股不确地,是指在村或组的范围内,农民不再拥有数量确切、四至清楚的承包土地,而是获得由承包地资源等量化计算出的股份,通过拥有的股份获得相应收益。广义的确权确股不确地还包括确权确亩不确界,即确定地亩、不确定四至边界。
  《规定》指出,这两种方式虽然都能体现农户对承包地的收益权,但不易体现实际占有权利,如操作不当会损害农民利益。因此,各地要以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为目标,审慎使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从严控制使用范围,严格报批程序。
  要坚持“确权确地”为主,坚守稳定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这条底线,以二轮土地承包台帐、合同证书为依据,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到户到地,给农民“确实权、颁铁证”。“确权确股不确地”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一种特殊选项,要严格限制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严禁搞人为扩大化。对于不容易确地到户的,可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实行一村(组)一策,审慎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严禁一些地方以各种理由,简单化一,敷衍应付,直接采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
  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要符合四个条件
  《规定》明确,“确权确股不确地”和“确权确亩不确界”要符合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人均承包地面积较少;二是地貌发生改变,原承包地块已四至不清;三是实施土地整理或连片土地流转;四是已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其中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进行确权登记颁证的四种类型是,经济发达地区、城市近郊区、各类经济开发区、园区的村组;已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很少且承包地四至边界早已打乱的村组;已经实行土地股份合作、股权明晰的村民小组;采煤沉陷区内土地已经沉陷的村民小组。可以采取“确权确亩不确界”方式的四种类型是,农户承包地已连片长期流转、四至边界被打乱的地块;农户承包地已经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实行规模经营的地块;果园、茶园等在二轮承包时按棵数、按人口、按产量承包到户的地块;农户承包地连片抛荒多年、四至边界无法辩清的地块。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0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确定为工伤如何享受待遇
享受工伤待遇的流程是自己或公司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工伤保险部门依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了的情况下会在指定的时间之内把各项赔偿金划入到指定的账户当中。然后申领工伤待遇时必不可少的资料主要就是工伤认定书,花费凭证等。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房子没确权,宅基没有确权,怎样才能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三、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四、确权意义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四、农村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
1、土地确权的本质“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
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
土地确权后不确权,土地确权后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土地不确权后果为:因为不受法律保护,产生纠纷时,会因此遭受损失。同时,未经确权的土地会被集体或者国家依法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确定工伤
劳动者如遇:工作时间内职业事故、工作相关区域内外的准备/收尾工作中受创、执行职责遭遇暴力或意外、罹患职业病、公务外出期间因工作致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交通或公共交通事故致伤,以及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伤情形,均应认定为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确定是否工伤认定申请过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何确定是否工伤认定申请过,公司没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还发工资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确权土地确权时的流程?
[律师回复] 具体的流程需要您咨询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等负责土地确权事宜的相关部门进行确认,以下信息仅供参考:一、准备阶段。1、编制土地承包编码,在管理系统中建立组织机构(村以上机构由县级建立,组级机构由街镇建立); 2、技术公司对街办村组进行集中培训,使街办村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土地确权工作流程及技术要领。二、收集资料。1、收集、整理土地确权所需资料,包含:行政县界,镇界,村界等界线,获取国土部门二调数据、基本农田利用情况(划分耕地、林地、以租代征),交通资料、水系资料、林业资料、“批而未建”、征地红线土地资料。(县级负责)2、收集、整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二轮延包台账、土地清册。(街镇、村组负责)三、入户调查。村组人员职责:收取农户户口本、身份证、二轮土地延包台账等有关资料,按要求进行填表(包括《**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中的附表5、附表6、“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信息表”、《**省农业厅-**农业办发〔2021〕88号》中的“户主表”、“户主声明书”、“委托书”),并校正填表信息正确与否,校正无误后,农户在表格上签名、确认。包村干部职责:联系村组,确定时间地点,带领技术员下村指导;与村组及技术员沟通协调,督促填表进度,收取表格,验收审核合格后,包村干部在表格上签名、确认。技术员职责:审核表格填写格式、签字是否规范,审核合格后,技术员在表格上签名确认。四、外业调查(指认地块)。包村干部职责:与村组及技术员加强沟通,督促进度,联系村组确定土地指认的时间地点。村组人员职责:组织农户集中在航拍图制作的工作底图上进行地块确认,指认界址点。技术员职责:在工作底图上对小地块进行划分,并在小地块中填写相应的农户信息、地块编码和面积。同时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五、内业数据处理。技术员职责:根据外业调查底图上标注的信息、相关表格和实测数据,在影像数据上进行面积量算、矢量化及数据入库等工作,制作公示图及公示表。开展各标段之间、相邻县之间的接边工作。六、一轮公示。包村干部职责:与村组及技术员加强沟通联系,加强监督,确保村组能够按照工作的标准要求进行一轮公示。村组人员职责:按照规定如实开展一轮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对于承包方提出的异议,由技术人员配合村组干部进行核实、修正,争议部分由“村民议事会”协调解决。村委会张贴“确权登记公示公告”,并将公示图、公示表张贴上墙,公示内容包括:《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测绘后的工作底图。技术员职责:指导一轮公示工作开展,并对发现的错误及时修改。七、修正及入库。技术员职责:技术员根据一轮公示图,将修改完成后的矢量图以及影像数据导入数据库,进行权属对应。整理纸质资料,形成电子文档。八、二轮公示。村组人员职责:将修正后的土地确权登记公示图、公示表进行张贴,进行二轮公示,为期7天。承包方在确认无误后,在“承包地块公示图”上签字、按手印确认。二轮公示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承包地块公示图”。公示期间,对于承包方提出的异议,由技术人员配合村组干部进行核实、修正,争议部分由“村民议事会”协调解决。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农户填写《公示无异议声明书》。技术员职责:将二轮公示中发现的错误及时进行修改。包村干部职责:加强监督,确保村组按照工作的标准要求进行二轮公示,公示结束后,在二轮公示图上签字、确认。九、完善承包合同。村组人员职责:完善农户承包合同,并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承包合同”进行确认。组织农户在街镇打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报表》(一式四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式四份)进行核对,农户确认无误后,签章确认,村盖章,上报街办,街办审核、确认、盖章。街镇人员职责:负责审核并在县土地确权登记系统中,打印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报表》(一式四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式四份),下发到相关村组。技术员职责:指导街办人员在县土地确权登记系统中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报表》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打印。十、建立登记簿。街镇职责:将《户主声明书》、《户主表》、《承包方调查表》、《身份信息》、工作底图、《承包地块调查表》、测绘后的工作底图、《公示无异议声明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报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户整理纸质档案和系统数据,同时上报县级。农业部门职责:由县级农业部门对上报的资料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并制作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技术单位职责:负责提供颁证所需地块图、登记簿、颁证清册和证载数据等资料,并对打证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十一、发放证书完善归档。街镇职责:组织人员将制作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填写《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表》,上交县级。在县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县、镇、村三级分别完善土地确权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无误后,逐级申请验收。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0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已确定为职业病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在我国对相关的工伤者或职业病患者的相应权利都会进行相应的保护,我国的劳动部门会根据这类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填写相应的工伤鉴定表进行鉴定这类工伤。下面小编就已确定为职业病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这类法律问题为你进行解答。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如何确定是否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