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赔偿纠纷处理程序,属于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行政争议: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未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人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工伤发生的误工费具体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计算标准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难以一概而论。
具体而言,如果在工伤发生之前有固定收入的,那么误工费赔偿金额就等于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减去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但是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就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果不能证明其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需要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工伤赔偿纠纷处理方法是哪些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处理
1、进行工伤治疗;
3、申请工伤认定;
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伤待遇赔偿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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