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婚前和婚后房产上加名字是不是有区别
婚前婚后房产加名字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主要区别如下:
1.婚前房产加名字。婚前房子是一方个人购买,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要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费用;
2.婚后房产加名字。夫妻结婚以后,想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可以在婚前加名字也可以在婚后加名字,唯一区别的就是婚前加名字手续麻烦一些,要缴纳的税费要多一些,没有婚后加名字比较划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房子婚后加名的就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并不代表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婚姻关系中的房产,目前确认归属的方式主要是根据,房产出资份额予以确定的,而不得根据登记人确定,只有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买房再婚后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下情况除外:
1、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
2、该房产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在婚前和婚后房产上加名字是不是有区别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