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相关债务怎样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司解散相关债务怎样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公司解散相关债务怎样处理

一、公司解散相关债务怎样处理

公司解散的,首先需要做出相应的决议,并在法定的时间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申报其债权。制定分配方案,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注销债务债权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应该由清算组进行清算,然后由相应的负责人来承担。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股权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是:

1、股东可以自行承担;

2、股东可以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3、股东隐瞒债权债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股权转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公司解散相关债务怎样处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解散相关债务怎样处理
一键咨询
  • 161****23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81****559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183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639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解散相关债务如何处理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解散相关债务如何处理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解散后所欠债务由谁偿还,相关法律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司解散后所欠债务由谁偿还,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解散债权债务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解散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2年,超过两年的不承担。
当事人在遇到欠款纠纷时,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的向债务人主张,以免公司解散后,使自己的债权陷入无法实现的危险中。
二、公司如何应对债权债务纠纷
大多数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二是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三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四是对相关法律了解得不多。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欠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现仅就企业在应收欠款管理中应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抛砖引玉:
1、欠款监测
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2、采取适当的追讨欠款方式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债权方还可在之前或之后,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3、注意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2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2年,超过两年的不承担。
当事人在遇到欠款纠纷时,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的向债务人主张,以免公司解散后,使自己的债权陷入无法实现的危险中。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2年,超过两年的不承担。
当事人在遇到欠款纠纷时,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的向债务人主张,以免公司解散后,使自己的债权陷入无法实现的危险中。
公司解散清算包括哪些债务,公司解散清算的债务包括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 (三)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四)公司一般债务。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债务怎样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股东请求解散公司债务怎样处理,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解散债权债务要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2年,超过两年的不承担。
当事人在遇到欠款纠纷时,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的向债务人主张,以免公司解散后,使自己的债权陷入无法实现的危险中。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解散债权债务该怎么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解散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2年,超过两年的不承担。
当事人在遇到欠款纠纷时,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的向债务人主张,以免公司解散后,使自己的债权陷入无法实现的危险中。
二、公司如何应对债权债务纠纷
大多数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二是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三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四是对相关法律了解得不多。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欠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现仅就企业在应收欠款管理中应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抛砖引玉:
1、欠款监测
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2、采取适当的追讨欠款方式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债权方还可在之前或之后,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3、注意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公司解散法人要承担债务吗,相关法律规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公司解散法人要承担债务吗,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公司解散公司债权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解散前应当就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若股东未清算即将企业解散,债权人可股东。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需要进行清算的几种情况:
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情况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自被吊销营业执照起的15天内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公司如果不能偿还债务而宣告破产后,由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如果企业主不想继续经营而选择主动注销它,也是需要进行清算的。
除了这几种情况之外,法人变成非法人、企业注册地转境外等情况也是需要进行清算的。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公司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董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能够召集也因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公司陷入无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欺压行为则一般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正在或将以非法的、压制的方式行事,使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策,危及公司存立等情形。
2、提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主要是指公司内部的救济手段,即原告应当用尽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穷尽公司内部自力救济,仍不能解决僵局或者欺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选择诉讼的手段。时,原告股东应向提交其行使股东权利解决纠纷或自行协商未果的证据。
公司解散清算有什么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
(三)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四)公司一般债务。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独立法人公司被投资解散债务谁负责,相关法律规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独立法人公司被投资解散债务谁负责,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公司解散清算,公司资不抵债,公司要求解散怎么办?
[律师回复] 公司解散,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解散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工作包括: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处理相应的诉讼。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破产外,《公司法解释二》规定了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公司与债权人的协商机制:人民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清算组依据该清偿方案清偿债务后,应当向人民申请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催债公司随意散发个人债务信息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催债公司随意散发个人债务信息合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债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所谓债务清讨公司也有不少,且存在形式多种多样。那么,债务公司合法吗?
答案是不合法!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5年后,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债务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债务清讨公司,其本质是讨债公司。
因此,债务公司是不合法的。
2000年6月5日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
一、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催债公司随意散发个人债务信息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催债公司随意散发个人债务信息合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债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所谓债务清讨公司也有不少,且存在形式多种多样。那么,债务公司合法吗?
答案是不合法!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5年后,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债务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债务清讨公司,其本质是讨债公司。
因此,债务公司是不合法的。
2000年6月5日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
一、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解散 > 公司解散相关债务怎样处理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