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审核范围:
1、工伤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鉴定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丧葬补助金;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9、伤残辅助器具费;
10、伤残津贴;
11、护理费;
12、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审核。
《济南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下列开支:
(一)工伤医疗费;
(二)辅助器具费;
(三)生活护理费;
(四)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职业康复费;
(七)丧葬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一)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费;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二、工伤后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遭遇工伤后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与赔偿:
一、工伤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参加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济南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审核范围有哪一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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