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门诊费可以报销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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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门诊费可以报销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工伤门诊费可以报销吗

一、工伤门诊费可以报销吗

工伤中的门诊费是可以报销的。劳动者治疗工伤的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范围之内的,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交通事故可以报工伤

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可以报工伤。

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首先应该看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否处于上下班途中,其次应当看职工在该事故中是否受到伤害;

其次应当看职工在该交通事故中负的责任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无责任。如果职工负主要责任,那么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凭门诊病历可以认定工伤吗

门诊病历可以是认定工伤的一种材料,但不能单凭门诊病历就可以认定工作。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门诊费可以报销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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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门诊费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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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门诊费能够报销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门诊费能够报销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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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和门诊报销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自付一是指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在一个结算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起付线以下及需个人负担的部分。自付二是指药品需个人负担的10部分,大型检查需个人负担的8部分,超过500元的材料费需个人负担的50部分,超过限价人工器官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包括自付一和自付二。 医保报销范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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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门诊费是不是能报销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门诊费是不是能报销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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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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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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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大病门诊怎么报销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参保患者到市外住院的报销政策: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10%(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20%),剩余费用再按照医院标准(起付线1000元以上报销55%)报销。个人先自付的部分均不纳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应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市外住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县区经办机构和转入医院填写意见。每次转院备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患者在市内未签约直报医院以及市外医院住院,出院时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再持有关材料,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办理手工报销。(时间要求:在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收齐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工报销。材料规定: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以及市外转诊登记备案表、意外伤害等证明)。临沂市直属没有居民医保缴费、报销具体业务,提供政策支持及协调,您需要联系参保乡镇或(街道)人社所,详细了解报销政策。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大病报销政策,从2015年起,取消按病种补偿政策,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上(含
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达到大病报销标准的,到乡镇人社所统一办理报销(一站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所在乡镇人社所。
3.根据政府职能分工,低保不属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我们不掌握其政策要求,建议联系民政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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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怎么报销?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参保患者到市外住院的报销政策: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10%(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20%),剩余费用再按照医院标准(起付线1000元以上报销55%)报销。个人先自付的部分均不纳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应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市外住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县区经办机构和转入医院填写意见。每次转院备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患者在市内未签约直报医院以及市外医院住院,出院时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再持有关材料,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办理手工报销。(时间要求:在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收齐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工报销。材料规定: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以及市外转诊登记备案表、意外伤害等证明)。临沂市直属没有居民医保缴费、报销具体业务,提供政策支持及协调,您需要联系参保乡镇或(街道)人社所,详细了解报销政策。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大病报销政策,从2015年起,取消按病种补偿政策,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上(含
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达到大病报销标准的,到乡镇人社所统一办理报销(一站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所在乡镇人社所。
3.根据政府职能分工,低保不属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我们不掌握其政策要求,建议联系民政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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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门诊费用是不是能报销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门诊费用是不是能报销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是不是能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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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怎么报销大病门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参保患者到市外住院的报销政策: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10%(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20%),剩余费用再按照医院标准(起付线1000元以上报销55%)报销。个人先自付的部分均不纳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应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市外住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县区经办机构和转入医院填写意见。每次转院备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患者在市内未签约直报医院以及市外医院住院,出院时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再持有关材料,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办理手工报销。(时间要求:在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收齐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工报销。材料规定: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以及市外转诊登记备案表、意外伤害等证明)。临沂市直属没有居民医保缴费、报销具体业务,提供政策支持及协调,您需要联系参保乡镇或(街道)人社所,详细了解报销政策。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大病报销政策,从2015年起,取消按病种补偿政策,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1.2万元以上(含
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达到大病报销标准的,到乡镇人社所统一办理报销(一站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所在乡镇人社所。
3.根据政府职能分工,低保不属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我们不掌握其政策要求,建议联系民政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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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跨市门诊可以报销
[律师回复] 能报销。  异处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处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处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折回到申请地经办组织进行准许。  异处审批的时限通常是2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解决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2年之内是不能够变换的。若审批时限已经到时,仍在异处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再次审批。  身在异处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处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限定是不相同的。通常是能够选择两家到三家。  当事人在异处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能够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准则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限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能够定期在秭归医保局解决资本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元报9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体检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异处就医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花费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同时还要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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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门诊检查费报销吗
门诊费用也是报销的。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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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可以报销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吗?
[律师回复] 新生儿医保可以报销哪些看病费用?孩子办了医疗保险,生病了所有的看病费用都可以报销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报销比例如何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本文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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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检查能不能报销?门诊手术。
[律师回复] 新农合报销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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