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的摊销年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摊销年限是:一般按照约定确认年限即可,没有约定不能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且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二、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我国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有: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商标权的摊销年限是多久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